从本月1日起至5月30日,房产管理局、民政局、各镇(街)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将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凡符合条件者须于本月15日前将相关表格上交户籍所在地房管所。
据了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东莞市户籍;二是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三是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44万元。而已享受过泥砖房改造、房屋重建和已购买农民公寓或已入住其他解困房的家庭,则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调查人员将对调查对象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房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住房需求等内容进行调查。
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户籍人口中现有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了解其住房需求,为制订东莞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同时也是为了给东莞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可靠依据。
同时,调查还将作为东莞市今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调查结果出来后,相关部门将统计调查对象住房需求状况,然后根据一定的比例确定今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数量。
调查的另一个目的是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实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动态管理,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长效机制。(记者于梦江、潘勤毅)
调查分两步进行
此次调查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自行申报,二是入户调查核实。
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必须在本月15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房管所、社会事务办或村(居)委会领取《广东省东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表》,并在4月15日前如实填写好后提交房管所。从本月16日起至4月30日,镇(街)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调查员对申报家庭逐户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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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