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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死鱼成片 疑中毒所致(2)
网上收集 2008/4/21 12:00:12 (193)

  说法:工商市场 联合查处 

  随后记者找到细村市场办公室,因是星期日,办公室的门紧锁着。

  记者将此现象向莞城工商分局反映,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并不知情,等与市场方面取得联系,将和市场方一起去查处卖死鱼的摊贩,不让死鱼流入市场。

  记者随后联系有关部门,了解到出现大量死鱼的原因,疑是因为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导致附近水闸开闸泄洪,排出的内河水水质超标,东江里的部分鱼儿不能“适应”,纷纷“晕倒”。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死鱼肯定是不能食用的,希望市民们不要贪一时便宜。报料人刘先生  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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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草案禁卖死鱼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该草案明确了产销毒害食品法律责任。

  其中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下列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其中第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或者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有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还应当吊销其许可证:……(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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