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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高考招生政策有变动
网上收集 2008/4/22 13:51:13 (3020)
  近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正式出台《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出今年起,广东省加大对高考作弊处罚力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调整文、理科优先投档线,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要在校内公示等规定。

  最重处罚

  在校大学生替考将被开除

  从2008年起,每一位考生将有自己的诚信档案。如果这位学生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行为,考试违纪舞弊事实及处理结果,都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今年起,广东省要加大对舞弊情节严重考生的处罚力度。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能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如果触犯法律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中非应届在校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如果违反,这个学生高考各科成绩要被取消,等到自己高中毕业那一年,报考大学的资格也没有。

  如果在校大学生当“枪手”替考,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最大喜讯

  公布最低分数线后填志愿

  今年填报志愿改为考后填报。考后,不仅是知道成绩后,而且是知道了各批次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后。《规定》说,考生填报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具体填报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8日。

  “这对2008年考生来说,是件大喜事。”知道各批最低分数线后,考生填报更合理,被录取的机会会大很多,东莞一中高三的老师陈原说。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要看三样内容:一、有关高等学校办学情况。二、该校招生简章。三、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

  最新调整

  分数线在50分以上者优先投档

  2008年,广东省对第一批高校录取优先投档线做了调整: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在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5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省教育考试院解释,适当调整,是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最严要求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要公示

  2008年高考,“三侨生”、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优秀学生、各类竞赛奖项的获得者、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体育尖子考生等,都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但是,这类考生名单要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没有经过公示直接报的考生,取消享受照顾政策的资格。

  公示过程中,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加分和录取资格。

  考后填报志愿有喜有忧

  东莞中学高三老师叶剑纲

  考后填报志愿,避免学生报考盲目性。但是,同时也有隐忧:同一批次容易造成报考撞车。举个例子,如果是在往年,600分以上有1000个学生,其中有一部分学生不知道自己成绩这么好,没有填报中山大学,那就不会撞车。今年知道成绩后报志愿,分数达到的考生自然都报中山大学,就很容易造成撞车。

  优先投档对高分学生是好事

  东莞一中高三老师陈原

  优先投档,对高分学生优先保护,会保证高分学生录取到好学校。

  举个例子,假设清华大学是660分,我刚好考了660分。第一志愿填报了清华,第二志愿填报中山大学。因为中大可能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如果没有优先投档政策,就可能出现清华录取不到,中大也没有的情况。有了第一批次优先投档政策,高出50分的考生就会优先投档,这类考生就受保护。

  建立诚信档案监督学生行为

  东莞高级中学黄珠妹老师

  考生知道自己有个诚信档案,就像签了诚信保证书一样,感觉到自己的诚信行为时刻受到监督。这对考生来讲,是一种思想道德素质要求。

阅读(302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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