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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怀孕了 男子要卖肾
网上收集 2008/4/23 16:11:59 (185)
   在大岭山镇打工的小唐与四川女子黄小丽(应当事人要求采用化名)去年认识相爱,如今黄小丽已有5个月身孕。为了保障女友及孩子安全,小唐欲卖肾换钱。对此,东莞东华医院的医生表示,买卖肾脏属违法行为,建议小唐通过其他途径筹钱。

  据了解,小唐来自贵州安顺,2006年到大岭山百花洞村打工,一年后认识了黄小丽并相爱。5个月前,黄小丽有了身孕,一月后出现出血。医生检查后称她身体虚弱,建议打掉孩子。黄小丽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子,为了跟我在一起,已经跟家里闹翻了”,小唐说。

  一个月前,小唐跳槽到百花洞村一家织品厂当保安,月工资1200元,但除了房租、水电费以及偿还欠债后,每月只剩400元勉强维持生活。“她怀孕后需要补充营养,但我没钱,最便宜的五花肉一个星期只敢买一次。”

  “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身体很好,卖掉一个肾只要有一两万块钱,就可以保住他们两个了。我真的很爱她,虽然我没钱,但我可以用自己的身体给她最起码的幸福。”小唐说。

  前晚,得知小唐要卖肾的想法时,黄小丽呆了十几秒后泪流满面,“我只要他健健康康地活着,不想他卖什么肾。”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小唐远在重庆的妹妹。妹妹表示已经听说了哥哥的困难,但也没有能力帮他。

  对于小唐的状况,同在厂里从事保安工作的张队长表示很可惜,他告诉记者,平时小唐工作较认真尽职,领导曾多次表示欣赏他,“他女朋友怀孕后,我们都会借钱给他渡过难关,但我们工资也很少,帮忙的能力也比较有限。”

  据了解,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器官买卖,卖肾属违法行为。东莞东华医院专门做肾脏移植手术的李医生表示,目前大部分医院的肾源均是患者家属自愿捐献或从亡故者身上获取,手术前要经过公证等严格的法律程序。作为医院,绝对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他建议小唐通过其他方式筹款。

  当记者告诉小唐这一事实时,他陷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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