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老板不满,两名员工萌发报复的念头,深夜趁人不备,在车间内纵火后迅速逃匿。
5月18日下午,记者从寮步公安分局获悉,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协助下,寮步警方仅仅用了13个小时就破获一宗故意纵火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凌晨纵火13小时被抓
5月14日凌晨,良边村某毛织厂的车间内,突然冒出了滚滚浓烟,刺鼻的烟雾惊醒了正在楼上酣睡的员工和附近的居民,大家纷纷加入到救火的行动中,由于发现及时,火苗迅速得到控制。与此同时,寮步警方也接到事主游某的报案,称有人在其良边村的某毛织厂内,放火勒索。接报后,寮步公安分局立即立案,并成立案件侦破小组。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协助下,寮步警方于5月14日13时许,把藏匿在大朗镇大井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莫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莫某对其实施纵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和莫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第一款,涉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和莫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纵火是对老板不满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毛织厂发现,该厂员工已经停止作业,存放毛织物的工作间内一片狼藉,被烧毁的半成品毛织物四处堆放,地上还残留着灭火留下的水渍。该毛织厂的部分员工表示,实施纵火的李某和莫某是该厂员工,前段时间因对工厂不满,还跟老板发生过争吵。住在该毛织厂周围的群众告诉记者,李某、莫某与该厂老板发生纠纷一直怀恨在心,要求无果后就报复工厂。
寮步公安机关提醒,对工厂企业不满,要通过正当途径予以解决,肆意放火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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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