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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工作满5年 新莞人子女有望读公校(2)
网上收集 2008/5/30 13:57:31 (186)

  ■新规

  1入莞5年子女可申请读公校

  征求意见稿提出,凡具备入读民校条件,且父母在东莞市连续工作并居住五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经东莞市人口及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莞人子女,可申请在东莞市各镇区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的学位,在东莞市有固定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二)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在东莞市有固定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三)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市投资并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纳税额人民币在3万元以上,或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

  同时,《办法》还指出,父母一方在莞工作并持有《特聘工作证》或《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以上)的新莞人子女按本市户籍待遇办理。

  2住满1年子女可申请读民校

  《办法》规定,凡年满6至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母有暂住登记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在东莞市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可申请在东莞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籍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在莞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有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由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或就业合同、合法收入来源和参加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持有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明;

  (四)市卫生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声音

  暂住证可否用其他代替?

  南城星河学校学生家长郑女士提出,征求意见稿在入读条件中提到“父母有暂住登记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是否意味必须提交连续几年的暂住证明呢?“很多人从老家来到东莞工作,并不一定自觉办理暂住证,更少人会连续几年都有办理,这种情况下能否用房屋租赁证明、工作证明等代替?”

阅读(18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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