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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行政单位有案不立
网上收集 2008/6/4 11:51:20 (193)
    记者从市检察院昨日召开的“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检察院将从本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办六类贪污和渎职案件,本次专项工作将持续一年半。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华表示,当前,我市正处在大力推进资源主导型经济转向创新主导型经济,初级城市化社会转向高级城市化社会阶段,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加强,但是,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仍相当严重。

  从以往查办案件的情况看,破坏土地、林业、水源、电力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屡禁不止,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钱权交易有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希望通过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我们将会重点监控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现象。”曾广华说。

  重点查办六类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

  二、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三、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六、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举报地址和举报电话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邮编:523129     电话:22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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