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两名党代表日前不约而同地向市委递交了主题相同的提案,建议对划入生态绿线范围内的林地、绿地予以财政补偿。这两名代表分别是东莞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谢岗镇党代表胡静。
专家认为,对生态保护区域的补偿理所应当,一方面只有补偿才能真正起到保护的效果,另一方面公共财政补偿限制发展区域,才能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东莞市两名党代表不约而同地向市委递交了主题相同的提案,建议对划入生态绿线范围内的林地、绿地予以财政补偿。
罗松茂:补偿才能激励保护
林业局局长罗松茂提出:东莞应该建立林地、绿地补偿机制。2006年开始了总面积为20.5万亩的封山护林工程,东莞市对护林员工资也有补贴。“以上补偿机制对促进东莞林业生态优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补偿范围较窄,补偿力度较小,对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鼓励推动作用还不是很明显。”
而在2007年,东莞市划定了控制范围为1100平方公里的生态绿线,将绝大部分林地和部分绿地划入了绿线范围,这一工程则尚未建立相应补偿机制。罗松茂认为,要真正保护好这些森林和绿地资源,应该对其进行补偿。
胡静:谢岗山林多经济难发展
来自山区片谢岗镇谢岗中学的代表胡静说,谢岗镇属于山区镇,山地占全镇总面积的35%左右,其中东莞第一峰——银瓶嘴就坐落在该镇境内。该镇积极配合市里有关划定生态绿线的政策措施,将符合要求的山地划为生态绿线,并积极加以保护。
然而谢岗镇南面村等村几乎全部被划入了绿线范围,而在绿线范围内是不能建设发展的。因此有些村面临无地发展的局面,造成集体经济越来越困难。该镇原有的一些项目(银瓶山森林公园部分配套项目)也被化入其中,是否继续建设陷入了两难境地。
胡静认为,谢岗镇为生态保护作出了贡献,同时牺牲了部分经济收益,市财政应该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或补贴。
专家观点
补偿生态保护区域
实现有效保护和政策公平
武汉大学工学博士、常平规划所所长耿宜顺表示补偿生态保护区域是全国和全省的通行做法,国家对此也是有规定的。“我国的西部地区、长江上游要求封山育林保护水土,国家每年都有大笔的财政补贴投入进去。
省里面要求河源市保护东江水,绿化上游环境,也是有省财政的支持的。划定不能正常建设发展的区域,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作出了牺牲,如果政府不给予补偿,老百姓就会受影响。”
耿宜顺称,补偿也是为了真正起到保护作用。“如果没有补偿,老百姓也要吃饭挣钱,他们就可能偷偷地在保护区内搞建设了。”
阅读(192)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