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对外投资,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获得资助,单项最高资助200万元。这是日前市外经贸局出台的《东莞市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带给企业的利好消息。
鼓励企业输出品牌
“过去企业为开拓中东市场在沙特建了个厂,但到头来却只得了5000元的奖励,买往返机票都不够。”万江一家著名铝塑复合板公司的外贸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不是冲着奖金才去搞对外投资的,但政府的态度与江浙相比确实存在很大差距。”
现在这一窘状马上就能改善了。根据《办法》,东莞企业到境外投资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获得资助,单项最高资助200万元。如果一家企业对外出口品牌,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获得资助,单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也是200万元。进出口服务的企业也可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30%获得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
对我市获得国家和省资助的外贸项目,市财政将分别按照1:1和0.5: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办法》对东莞企业开展外贸的资助力度空前,市外经贸局解释说,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来鼓励企业实施出口品牌战略,转变靠量制胜的外贸增长方式。
每年组织两次申报
为了让“红包”能发给更多的东莞企业,市外经贸局将企业申报专项基金定为每年两次,时间分别是3月和10月。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在我市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度的销售额要在1500万元以上,其中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产品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税收方面,企业在我市税务部门缴纳的各项税金(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滞纳金,含减免税和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占销售额的比重不能低于5%。
石排环球日用品公司外贸部经理邓小姐说,公司生产的衣架全部出口,以前曾申请过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现在又出台了新的科技兴贸专项资金资助办法,今后将会考虑申请专项资金的资助,把小小的衣架出口也做出大品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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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