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承办我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按照协议,培训机构须确保学员的到课率达90%以上,然而,我市有两家培训学校学员到课率均不到50%。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局获悉,这两家培训学校被暂停承办我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项目6个月,从今年5月26日起执行。这是我市开展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以来,第二次有培训学校被暂停承办培训项目。
经整改到课率仍未达标
我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自2006年底开展,是创业东莞工程的一部分,培训对象为我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的,市镇两级财政给予90%补贴,参训期间,培训对象还可以获得参训期生活津贴。2007年,全市共有21965人次户籍劳动力参加了资助性技能培训,不少市民在培训后找到了工作。
“本次被暂停承办培训项目的两家学校,分别是东莞市寮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东莞市谢岗亿合电脑职业培训学校,检查中,我们发现这两家学校学员的到课率均不到50%,经整改,学员到课率仍未达到90%以上。”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到课率不达标,不但培训质量不高,学员不能真正学到技能,而且,财政资金也不能真正用到实处。鉴于这种情况,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暂停这两间学校承办我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项目6个月,半年以后,培训学校要继续承办公共就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提交书面的整改承诺书。
旷课超3天取消培训期生活津贴
“此前,虎门有一家培训学校也曾因学员到课率不达标被暂停承办市公共就业技能培训项目3个月。”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学员们参加培训的心态要端正,要遵守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若培训期1个月内请假或旷课累计超过5天,或旷课超过3天,将取消培训期间内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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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违规行为须整改
1.违反考勤制度,没有进行当天的考勤记录或《考勤表》记录的考勤情况不真实。
2.学员到课率未达到《定向项目培训协议书》规定的90%以上。
3.没有按照《定向项目培训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课时授课,提前结束培训进行考试或不按规定上、下课。
4.没有报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而中途停课。
5.纵容学员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考试。
6.异地开班培训点的设施设备与开班前确认的数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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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