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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辆出租车停运抗议公司乱收费
网上收集 2008/6/11 10:59:36 (179)

莞通公司的一百多辆出租车在南城体育馆广场集体抗议不合理的“茶水费”

  “茶水费”在东莞出租车行业是公开的秘密。高押金、超额收取租金也时有发生。

  6月10日,130多辆出租车拥堵到寮步的莞通出租车公司门前,讨要9.5万元的“茶水费”。这是6月以来,为讨要“茶水费”,出租车司机的第二次大规模集结。

  针对“茶水费”,有关部门出台种种举措,以期解决其带来的隐忧。2007年底,东莞市物价局发文对出租车承包价格作了明确规定,2008年5月中旬,东莞市物价局大幅度降低三类出租车的承包价、租金。但到目前为止,这一规定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6月2日,莞通公司的100多位出租车司机聚集到东莞南城体育馆广场,在炎炎烈日下,他们推选代表,在某餐馆与公司负责人对话,无果。

  ■6月4日,石排公共的士公司的30多辆出租车的60余位司机来到石排公共的士公司,希望按照新的规定交纳租金。司机们一直等到5日晚上,公司以“没有拿到上面的文件”为由拒不让步。

  ■6月8日,停工4天后的石排公共的士公司的司机们得到公司方面的通知,“6月延缓交租”,具体延缓到什么时候,没有通知。

  ■6月10日,莞通公司的100余名司机再次来到公司,他们希望公司能遵守规定,按照物价文件收取押金和租金,最终的结果是“十天之内给答复”。

  矛盾爆发

  百车停运追讨“茶水费”

  6月10日一大早,寮步交通分局附近。

  刘先生准备拦一辆的士。但他发现,出租车一辆辆从他身边驶过,都是空的,却没有一个司机拉他。“至少有100辆出租车,出租车车顶的标志显示是莞通,莞通的士又在闹啦?”刘先生很纳闷。

  “不给说法就一直闹下去”

  这一幕,8天之前曾发生过。当时也是100多辆出租车,讨要9.5万元的“茶水费”。

  “不给一个说法,我们就一直闹下去!”老司机杨师傅说:“讨回2万元押金和1.5万元茶水费,我就回湖南湘潭老家。这里出租车不好跑!”“我是上个月15日到莞通公司接车的,交了13.437万元,公司只给我开了养路费、路桥费、营运费等不超过1万元的收据以及2万元的押金单据。”多名的哥证实了他的说法。

  “不存在收取‘茶水费’一事”

  按照莞通公司司机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莞通公司一位负责人的电话,他称:“不存在收取‘茶水费’一事,公司的负责人不在。”说完便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再拨打了该公司另外两名负责人的手机,都无人接听。

  一周前,类似的事情也曾在石排公共的士公司(下称石排公司)上演。

  6月4日早上7点,石排公共的士公司的办公室里,坐满了前来交月租的的士司机,但是一直到晚上,他们也没有交掉月租。一名老的哥说:“2007年11月18日,石排公共的士公司的70余辆新车到位以来,司机交的月租一律是8500元,每个月的5日,100多位司机都会把月租打进公司给的一个账户。但是,从6月1日开始,物价局将租金标准降低,(东莞市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调整为:三类车(“黄的”)每月4500元,原来标准为每月4600元;二类车(“蓝的”)每月5500元,原来标准为每月6200元;一类车(原“蓝的”)每月8000元,同原来标准相同。)他们认为低了,所以不愿意收。”

  “我们搬出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向公司负责人抗议多收费,要公司严格执行市物价局的规定,但他们以上面没有下发文件为由,坚持执行原有的收费方案。后来,司机代表以不用完全按照市里的规定妥协,希望适当降低月租,仍然遭到公司拒绝。”的哥周师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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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控诉

  不明不白交费数万元

  周师傅告诉记者,现在的“茶水费”除了一次性收取,还有一种间接收取。

  公司每个月多收1100元

  同在石排开出租车的刘师傅向记者出示了他向公司一次性交纳了10万元(物价局规定不超过8万元)押金的收据和合同书。合同附则里规定:双方同意,5年出租车退出营运之后,出租车公司退还司机押金4万元,出租车作价6万元归司机所有。“这就是直接收了4万元左右的‘茶水费’。”周师傅说,新“的士”运营5年之后只值2万元不到。

  周师傅说:“2007年11月18日,我进入石排公共的士公司,按照公司规定,交了8万元的押金,按照8500元每个月交租,公司代缴交强险等费用是1200元/月。市里原来规定的月租金是6200元,现在调整为5500元。周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调价之前的标准算,公司的合理月租应该是7400元(6200+1200),但是,6个多月来,他都是按照8500元每个月的标准在交租。这样一来,公司实际上每个月多收了1100元(8500-7400)。”

  记者随后在合同书里看到如下的文字: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水平将始终保持不变,不因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调高承包金(或租金)标准而上涨,反之亦然。

  “当时签合同时,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不签就拿不到车,叫我们怎么办?明知道要按政策来。我签了5年合同,如果一直下去,他们就要多收我6.6万元!”

  “‘茶水费’并不是最近才有的!”东莞出租车行业协会一位知情人说,实际上,“茶水费”早已有之,而且屡禁不止,养活了不少专门以此为生的中间人。 

  该人士称,2007年中下旬,东莞各镇共投放公共的士1500辆,由市财政出资购买,并成立专门公司经营管理。本意是“按照不赢利的原则,为各镇摩的司机提供就业岗位。”此措施一经出台,1500辆公共的士涌上各镇街头。一方面,出租车利润空间开始缩水,东莞的出租车行业开始躁动,因此先后出现多起司机集体向公司管理层追讨“茶水费”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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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交“茶水费” 难开出租车

  不少本地“摩的”司机转型后,没有继续营运,而是将出租车的承包权转让,从中牟取丰厚回报。尝到甜头之后,其他司机纷纷效仿。他说,“茶水费”在出租车行业是公开的秘密,司机为顺利承包车辆,都要支付高额的“茶水费”。“茶水费”几经转手,多人牟利。中间人中有老司机,也有车队队长等企业管理人员。很多司机透露:“茶水费”,少则三两万元,多的要七八上十万元。

  “茶水费”没有任何收据、发票,司机担心车被收回也不敢要。“如果司机不交‘茶水费’,就没机会继续承包。”周师傅告诉记者,“茶水费”只会越炒越高,留下诸多隐患。“那些手头没钱的司机低价接受旧出租车,为挣回本钱,他们会懒得维护车辆,会加时超时营运。另外,由于只需交钱就能拥有车开,一些驾驶技术不过关的司机也会开出租车营运,这些都直接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

  追要说法

  出租车公司不理不睬

  6月5日,记者来到石排公共的士公司,陪着该公司的30余位出租车司机等了3个多小时,终于见到了该公司的经理叶某。亮明身份之后,记者追问,司机们等待多时,却交不上月租?为何不给司机们降低租金?叶某说:“降低租金需要政府的文件,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上面的文件”。

  6月8日、9日记者接到石排公共的士司机的电话,反映公司对他们的请求不理不睬。记者于10日早10点,拨通叶某的电话,询问处理结果。叶某称:目前他们“正在跟政府(物价局)协商,有望10天内给司机们答复。”

  为抗议“茶水费”,出租车司机们一次又一次地联手,要求与公司高层对话,但是,结果一直让他们很失望。

  石排公司出租司机刘师傅告诉记者,除了集体停运,他们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说他们咨询过出租车协会和律师,但是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我们期待公司领到罚单!”刘师傅说,他们同伴都希望能够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公司的违规行为给予惩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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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

  物价局两次调价难执行

  去年12月,市物价局公布,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为三类车(“黄的”)每月4600元;二类车(“蓝的”)每月6200元;一类车(原“蓝的”)每月8000元。

  部分公司收费标准离谱

  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物价局去年底在制定承包费标准时,主要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成本,结合周边市的收费情况以及我市的实际,形成了东莞市黄、蓝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这个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以来,全市绝大多数镇街的出租汽车公司都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部分镇街落实较好,严格执行了收费标准。部分公司收费标准“离谱”,市物价局在接到司机的投诉后查处了一些违规的情况。

  6月1日,又出台了新的标准,再次降低租金。据了解,承包费调整的同时,出租车的保证金价格不变,仍为一类车80000元/辆,二类车60000元/辆,三类车40000元/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合同期满后,合同保证金退回。

  市物价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局已经要求各的士公司,如果2008年1至5月还存在多收承包费的,必须把多收的部分退还司机,利用5月下旬时间,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再有司机投诉多收费的,市物价部门在查实后,将按《价格法》的规定,除要求退回多收部分外,还要处以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提请交通管理部门取消经营权。

  一旦查实 严惩责任人

  东莞市交通局出租车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出租车公司的投诉,他们已经介入调查,“一旦查实,肯定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治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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