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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重点工程吃下防震“定心丸”
网上收集 2008/6/12 15:06:30 (242)

    本月起,我市的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高层建筑,市属重点工程,以及重要的交通线路等“生命线”工程,都要在最初的设计审查阶段,就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确保达到6-7度的抗震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地震局获悉的消息。

  东莞发生地震可能性不大

  截至6月10日12时,据官方统计,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了69146人遇难,374072人受伤,失踪17516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统计。这场灾难,引起了举国上下对地震的强烈关注。

  据了解,东莞虽地势平稳,发生地震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地处珠三角的中心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一旦发生类似的灾害,损失将不可预料。市地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我市的重点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了市属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这犹如给我市的重点工程吃了一颗防震的“定心丸”。

  学校医院要提交地震安全性报告

  据市地震局副局长陈伟东介绍,东莞从2003年起,就实施了对重要工程建设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由于地震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没有纳入基本的建设程序,所以容易造成有关单位改动、调整有关设计,有关部门难以把关,地震的安全性落实的工作也就有了很大的难度。

  本月起,对于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高层建筑,市属重点工程,以及重要的交通线路等生命线工程,都要在最初的设计审查阶段,就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要求去落实,有和相关规定不同的,要重新提交地震安全性报告。”不按要求抗震设计最高可罚10万

  据了解,市地震局将对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查,以使我市的医院、学校以及高层建筑,市属重点工程,都确保按照烈度6-7度的标准进行抗震设计。而对于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我市的工程建设场地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抽查中发现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施工的,将由有关职能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予1-10万元的罚款。

  而对于无证擅自承担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将由市地震局责令其停止工作,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其经济损失。

  无抗震能力的建筑将依法处理 

  由于我市各类建筑很多,各自的抗震能力也不一样。而一些镇村还存在着土坯房,有关部门指出,这些不具备抗震能力的建筑将依法处理。

  据悉,因2004年以来,我市农村不许单独盖房,农村建房有统一的要求,建设房子要参考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达到6-7度的抗震标准。陈伟东介绍说,我市大部分镇街的地震基本烈度都是6度,只有部分地区达到7度左右。

阅读(24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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