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记者在东莞常平镇天虹商场前的路口看到,有几个人在街头公然兜售车牌。对此,有关法律人士称,兜售车牌属违法行为,如勒索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自行车上挂车牌等买主
“天虹商场门口有几个人在自行车上挂着车牌公然兜售。”前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现场,果然看到有几辆自行车停在马路边,每辆车的车头都挂有汽车的车牌照,有东莞、深圳、惠州等地的牌照,其中一辆自行车上挂着4个车牌。兜售车牌的人则在旁边的树底下避雨等买主。
当天下午,记者在常平常黄公路紫荆花园路段,也看到有两个人手里各自掂着一块车牌沿路叫卖。其中一名男子说,这段路积水很深,不少车辆经过时,车牌掉在水中。起初,他并不知此处潜伏“商机”,直到有司机请他捞车牌,并答应给50元作酬劳,他才“悟”到“捞车牌”可以赚钱。于是,在他带动下,几个老乡纷纷在水中摸车牌,然后将车牌挂在自行车上,等待失主或其他人来买。
当记者询问一块车牌怎么卖时,卖车牌的表示:“每块车牌100块钱。”
针对这种现象,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龙认为,此举属违法行为,涉嫌故意盗牌牟利的,更应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情节严重的,还要进一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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