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子芝:“如果拿了钱,我心里一定不舒坦”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记者昨日再次采访了清洁工赖子芝,她说“我只不过将这个道理按照我的意愿去做,失主拿回钱就好了。”
“一些人认为我傻,就由他人评论,对于主动上交钱,我现在一点都不后悔,如果拿了钱,我心里一定不舒坦,现在得知钱已回到失主手中,心里轻松多了。”赖子芝说。
钱已被领走,竟有多个“失主”冒出来。昨日《拾巨款寻失主 被人说太傻冒》报道大朗一旅社清洁工拾得近7万巨款不动心,立即上交警方的行为后,经民警多方联系,于当晚找到“大头虾”失主艾先生。然而,本报先后接到3名“失主”的电话,均称“我是失主,看到报纸才知道钱丢了”。
真失主将登门酬谢
66715元,一分不少!记者昨日了解到,18日晚上,失主艾先生从大朗镇黄草朗派出所民警手中领回丢失的这笔巨款后,连声说“谢谢”,并称一定要登门送锦旗,酬谢大朗西南旅社的清洁工赖子芝和负责人谢少林。
据了解,黄草朗派出所当天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两名民警赶到西南旅社。民警发现,装有巨款的塑料袋内留有一张货单。“正是这张货单,我们先找到相关单位,然后找到失主艾先生的老板,最后才联系上了艾先生。”一民警介绍说。
艾先生也讲述了丢钱的前后过程。原来,他受老板所托,从湖南来东莞收账,一共收到66715元,于17日晚和另两名朋友入住西南旅社。由于第二天起得匆忙,竟然将钱遗落在旅社302房内。
艾先生还解释,发现钱不见后,他当时自己吓得六神无主,根本不知道钱什么时候丢,在哪里丢的,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找了一天,幸好当晚警方通知了他。
假失主频繁现身
“我是失主,看到报纸才知道钱丢了。”让人深思的是,自今日本报“招领巨款”的报道见报后,竟先后有3名自称是失主的电话打进了本报新闻热线,不过他们一开口就露馅了。
中午12时,一名自称姓艾的先生打电话说他就是失主,想让记者提供一下拾到“他钱”的赖子芝的电话。记者稍一试探,冒牌货立即现行。“你住店是用什么证件登记的,当时把钱放在哪?”“身份证呀,我用一个黑色塑料袋装的。”“能报一下您的身份证号吗?”对方支支吾吾,然后挂了电话。实际上,艾先生用的是驾驶证登记住宿,装钱的塑料袋为白色。
下午1时,又有一名自称“失主”的打来电话,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失主连丢失的钱款数目都说不上,挂电话前竟埋怨记者和警察是不是“故意刁难”,为“贪污”巨款。让人更惊讶的是,还有一名“失主”一通电话就连连“感谢”,声称一拿到钱就给记者送“感谢费”。
就此,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周峰认为,如果经调查确定了失主,那冒充失主领取巨款的人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记者手记
7万元现金是一道“考题”
拾金不昧与冒领现金形成了鲜明对比,孰是孰非一目了然。问题是,为什么拾金不昧被看成了“傻冒”,而冒领则成为一种“聪明”?这一事件中,一些人的表现,让我们看到了某种残酷的“真实”,他们的眼里和心里,只有利益,只有贪念,而将是非曲直抛诸脑后。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扪心自问:当不属于你的7万元摆在你一个人面前,你会作何感想、有何行动?如果你挡不住“诱惑”,想方设法将其据为己有,良心何安,道德何在?
这7万元如同一道考题,考验着人的法律观念、道德意识与“自我抵抗力”,如果你能像赖子芝、谢少林一样,那么,你的答案是完美的;如果你向冒领者靠齐,那么你的答案无疑是不合格的,是错误的。
指责拾金不昧者为“傻冒”的眼红者,拾不到金子说拾金不昧者傻,这丧失了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才是真正的傻;自以为“聪明”的冒领者,“打肿脸充失主”,诡计终究难得逞,才是真正的愚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