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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申请利用地理信息数据
网上收集 2008/6/29 17:57:01 (264)
    记者近日从市城建规划局获悉,普通市民或有关单位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利用我市的规划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本市内各种大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地形图、航片和卫片、各种类型的地图和地图集、专题图等),但涉密的数据除外。

  根据市城建规划局出台的《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数据利用管理办法》,包括我市内各种大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图(航片和卫片)、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栅格图、各种类型的地图和地图集、专题图、城市规划测绘资料信息,以及经过加工整理的规划成果信息数据,都可向普通市民或单位公开。

  市城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的市民或单位要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填写《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到城建规划局窗口提出利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查阅或复制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数据利用申请,规划局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使用的决定。不准予使用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申请人严禁转借或转让给第三方。如果需要使用电子文档,还要签订使用许可协议,保证地理信息数据的合法使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地理信息数据实行有偿使用,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市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对未保管涉密地理信息数据,造成涉密数据丢失、损毁或者泄密;擅自复制、转借、转让、销毁涉密数据;造成涉密数据损毁、丢失、泄密不及时上报的,市城建规划局将给予指正,并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26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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