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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人饮医保改革“头啖汤”
网上收集 2008/7/2 16:47:42 (263)

    昨日是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的第一天,黄江镇居民钟先生帮妻子办理社保住院结算的时候,惊喜地发现自己仅要支付2592.66元,比改革前少掏了5892.19元。钟先生的妻子是我市享受新医保制度待遇的第一人。截至昨日下午4点,全市共有278人饮医保改革“头啖汤”。

 “一下子少掏5892.19元”

  “这是你的住院结算单,没问题的话,请在这里签名。”昨日上午九点半,在东莞市人民医院,黄江镇居民钟先生正在帮妻子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他的妻子是农医保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24天。钟先生接过住院结算单,单上清楚地写着医疗费用总额24983元,统筹基金支付22390.34元,个人支付金额为2592.66元。而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之前,钟先生个人要支付8484.85元,医保新政实施后,钟先生比改革前少掏了5892.19元。

  “一下子少掏了5892.19元,相当于我两个月的工资了,这项政策很好啊。”钟先生欣喜地说,报销比例提高,看病时市民自己掏的钱更少了,经济压力缓解了,希望政府今后多出台这样的惠民措施。

  住院最高报销限额提至4万

  从昨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11万农医保参保人的住院最高报销限额由每年3.5万元提高到4万,住院报销比例也由原来70%提高到95%,达全国最高。此外,特定门诊的报销限额从每年1000-5000元提高到3000-45000元,有了很大提高。

  据统计,截至昨日下午4点,全市共有278人享受了新医保制度待遇,这部分人医疗费用总额为1515115.66元,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了1066567.81元。

  ■小提醒

  入院三天内需办理入院登记

  市社保局提醒,医保参保人入院当天要凭身份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让医院知道患者是医保参保人,便于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我市制定的用药目录进行用药,因特殊原因当天未能办理的,必须在三天内补办,没有补办入院登记的不能享受社保报销。

阅读(26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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