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儿子身上的伤疤,彭文就气愤难平,他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孩子讨个说法”。原来,去年9月20日晚,一阵夜风将彭文自家百货店内的广告伞吹得剧烈晃动,并带翻了摆满矿泉水的“康师傅”货架,将其2岁多的儿子小华(化名)压伤致残。彭文认为“康师傅”应当负责,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法院一审判决“康师傅”无责,彭文感觉“很受伤”,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缘起 “康师傅”货架压伤孩童
据彭文介绍,去年9月20日晚上9时许,他和妻子周卉正在店里整理货物,2岁多的儿子小华独自一人在店门口玩耍。突然,小华传来一声惨叫,夫妻俩迅速冲出门外发现,由于夜风吹动,撑在货架上的广告伞剧烈摇晃带翻了货架,儿子小华便被摆满了“康师傅”矿泉水的货架死死压在其身上,受伤严重。
记者在小华的病历上看到:去年9月28日医院检查认定为胆肠断裂,10月13日术后出院。此后,彭文还为儿子的伤作了司法鉴定,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记者看到,小华腹部已经愈合的伤疤长约10厘米,纵向延伸到肚脐位置。伤口两边的皮肤都皱结,看上去就像一条巨大的蜈蚣。
争议 货架是否属康师傅赠送
孩子被压伤致残,彭文一家十分痛苦。去年底,彭文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康师傅”所属企业广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赔偿小华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87743.24元的诉讼请求。今年4月11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康师傅”货架是广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赠送给彭文的,货架倾倒并砸到人是他管理不当,因此驳回了彭文的诉讼请求。
但彭文对判决表示不服,他认为,事发前公司从来没有说过把货架赠送给他,而且该货架只能用于摆放康师傅矿泉水,同时公司还有权随时拿走货架。“公司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货架是赠送给我了的,这货架怎么就归我所有了呢?”彭文说,目前他已经向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孩子还这么小,医生也说等他长大后,可能还有很多后遗症,还需要做手术,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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