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东莞市现有的200多所民办学校中,将涌现一批星级学校、等级学校。经过征求意见,东莞市教育局昨天上午正式颁布《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东莞市民办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实际情况,分别申报三星学校、四星学校、东莞市一级学校和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上等级的学校都将获得市、镇两级的资金奖励。
三星级为最低级别
根据《办法》要求,全市各民办中小学可申报三星级民办学校、四星级民办学校、市一级学校和省一级学校,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申报学校必须有完备的办学手续,办学年限须满3周年、已有两届毕业生,并且规定近两年内没有教职工、学生犯罪和没有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在4个级别中,三星级民校为最低级别,申报“东莞市四星级民办学校”的学校必须评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一年以上;申报“东莞市一级学校”的学校必须评为“东莞市四星级民办学校”一年以上,而申报“广东省一级学校”的学校必须评为“东莞市一级学校”一年以上。
上了等级可获政府奖励
根据政策规定,除广东省一级学校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定外,三星级民办学校、东莞市四星级民办学校、东莞市一级学校均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评估,通过评估的学校,须按照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拟定整改计划,并在评估结束后30日内上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通过评估后,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授予相应等级学校称号和牌匾,并可获得市、镇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奖励。
建议实行“一票否决”
东城区一民校的负责人认为,这一办法可通过行政手段和舆论来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化、质量化发展,从而保障广大新莞人学生受教育的权益。但具体执行时,教育部门还可以考虑增加更多详细的规定,如实现一票否决,规定凡是有乱收费、体罚学生、校车违规行驶、有安全隐患、拖欠教师工资、成绩做假、预收学费等行为的,都与星级、等级学校无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民校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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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