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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在编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网上收集 2008/7/15 15:06:40 (215)
     每逢假期,总有一些老师当家教赚“外快”,这种做法日前被东莞市教育局明确叫停。该局要求,暑假期间,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家教,包括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学科补习班、提高班、培训班,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参加补习班。

  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受聘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学职务。在职在编教师如有上述行为,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职务、职称晋升,情节严重和社会反响强烈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调离教学岗位,清退违规所得。

  初三年级在暑假期间安排毕业班学生补课的,不得另行收费,补课时间也不可超过10天。凡需补课的学校,须事先到镇街宣教办和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其他年级暑期则禁止集体补课。中小学校在暑期举办特长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另行收费。

  相关负责人还明确提出,公办学校不得利用本校资源引进社会办学机构举办培训班和进行各类宣传活动。家长若希望孩子在暑假进行“充电”,可根据学生兴趣爱好,自行到有资质的正规机构报名参加。

阅读(21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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