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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数量现“井喷”
网上收集 2008/7/15 15:53:38 (257)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劳动部门获悉,自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仲裁案件数量呈现出“井喷”式的增长,5月上半月短短15天内,仲裁案件在第一季度增长的基础上又增加一倍。

  然而,在劳动仲裁中,“挑诉”现象比较严重,而申诉也存在无限扩大的状况,劳动部门呼吁,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理性对待劳动仲裁。

  有的镇日均接案10多件

  继今年1月1日新的《劳动法》实施后,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施行。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主任罗少伟表示,“两法”的相继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有了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的劳动纠纷。今年第一季度,东莞市的劳动纠纷发展至仲裁的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45倍,与全省的状况大体一致。

  据劳动部门统计,从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到5月15日,短短15天内,东莞市劳动仲裁的案件数量在原来第一季度增长了4.45倍的基础上又再增加一倍,“呈现出一种井喷式增长”。

  罗少伟介绍说,甚至有的镇区劳动服务站平均每天接到劳动纠纷案件10多件,每个仲裁员处理的劳动仲裁申诉日均超过1件,“人手都安排不过来。”

  罗少伟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仲裁案件不收费,就有不少4月打算申诉的劳动纠纷都拖至5月;另外,该法某种程度上也放宽了仲裁的范围,这些都使得5月劳动仲裁案件剧增。 

  诉讼请求、标的无限扩大

  “劳动者对待劳动仲裁还不够理性。”罗少伟介绍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后,东莞市的劳动仲裁案件不仅出现井喷式增长,而且还有比较严重的“挑诉”现象,而且诉讼的请求、标的也在无限扩大。据5月15日劳动部门统计分析显示,东莞市的劳动仲裁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现在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挑诉’现象比较严重。”罗少伟介绍说,在东莞,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案件,“100%涉及加班费”,然而往年劳动者基本上都是追加历年加班费中不足的部分。但是有些“专职诉讼人”会不断引导劳动者提出更多的要求以及更高额的补偿追加,而这些现象在新法颁布之后更为加剧。

  “甚至有些‘专职诉讼人’会‘帮忙’把某一群人的诉讼买断,从中牟利。”罗少伟说,“专职诉讼人”提出诉讼的最主要的目的是牟利,往往很难调解成功,增加了劳动纠纷处理的工作难度,同时也影响了法律的正常运行,“我们将要联合各有关部门积极打击此类事件。” 

  拟在企业内建立调解员制度

  “以往我们对法律的宣传多是面向企业,现在也要加大力度对员工进行宣传。”罗少伟介绍说,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部门正在探讨在企业内部建立调解员制度,一方面对企业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也可以尽快调解劳动纠纷。

  同时,劳动局还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专门负责劳动仲裁方面的情况;并拟与法院在劳动调解仲裁方面进一步沟通,统一裁审的标准,对劳动仲裁案件统一操作。

  另外,在打击“挑诉”行为方面,劳动部门也将联合其他部门制止非法维权的行为,对于以非律师的身份代打官司的行为也坚决禁止。在打击“买断案件”进行“挑诉”的问题上,则拟于司法局联合,一方面不再对此类事件做公正;另一方面对于律师为20人以上代理诉讼的,一定要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登记备案。

  ■典型个案:保安竟申请两年加班费46万

  “减免了仲裁费用之后,劳动仲裁申请的标的出现无限扩大,而仲裁申请也存在无限扩大的趋势。”罗少伟介绍说,新法实施以前,劳动诉讼对诉讼的标的进行一定比例的收费,标的越高则仲裁申请的费用越高。新法实施后,仲裁不需要收取费用,劳动仲裁的标的申请也越来越大,出现了“无限扩大”的状况。

  罗少伟介绍说,甚至有一名保安人员,竟提出了追加两年工资及加班费46万元的巨额申诉标的。

  另外,劳动仲裁申请的请求也存在有无限扩大的趋势。罗少伟说,以往劳动仲裁主要是对于工资、加班费的追讨,然而近期以来,诉讼项目也在不断增多,甚至连伙食费、热水费、电费等一些可能擦边的项目也在一起追加,项目越来越琐碎,取证等工作也存在很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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