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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介绍童工实行“一次性死亡”
网上收集 2008/7/15 15:59:00 (179)
      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击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的意见》,该《意见》出台后,由劳动、人事、工商、公安、民政、教育、新莞人服务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打击企业使用童工行为。今后,凡发现中介机构介绍童工的,实行“一次性死亡”制度,关停该中介机构。市劳动局副局长黄慧屏介绍,下来,劳动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劳动用工管理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为应对日益增长的仲裁案件,市劳动局还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宣传和执行的检查力度,还计划和总工会联合在企业发展调解员。

  □办实事

  【实事1】

  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6.22万份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690元上调至770元。

  市劳动局副局长黄慧屏说,为使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劳动局于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劳动合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劳动用工管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本次活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928家,直接对1372家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提出指导意见,督促995家企业补签劳动合同99680份,上半年累计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6.22万份,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07%。

  【实事2】

  失业登记实施细则月底公布

  今年1至5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共免费推荐1149人成功就业,组织10353名户籍劳动力参加资助性技能培训,市财政核拨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岗位成才奖励、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灵活就业工资补助、社保补贴、安置补贴等各项就业补贴5248.5万元。

  据黄慧屏介绍,我市即将实施失业登记实施细则,计划月底公布。目的是建立一个对失业人员的长效援助制度,这个制度实行城乡统筹。此前,我市对失业人员也有提供登记并实施援助,然而缺乏一个规范的制度。实际上,一些失业人员“随大流”去登记,他们自身的就业愿望不强烈,登记后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培训,他们又不参加。今后,将对城乡劳动力失业登记制度进行规范,明确什么人可以登记失业,登记之后公共服务部门必须提供什么服务。同时强调登记者本人要履行一些义务去实现就业。这样,有利于为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最基本的就业保障。

  □解难题

  【难题1】

  每使用1名童工月罚5000元

  在打击企业使用童工方面,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击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的意见》,《意见》出台后,由劳动、人事、工商、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合打击使用童工行为。

  根据《意见》,对使用童工的,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将处5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期限限定在实际所需的最短时间内,逾期未送交的,加倍处罚。黄慧屏介绍,此前,发现企业使用童工一般都处罚企业,今后,介绍童工进厂的也要连带处罚, 对单位或个人介绍使用童工的,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凡发现中介机构介绍童工的,实行“一次性死亡”制度,关停该中介机构。对无证单位介绍、使用童工的,加倍罚款,并坚决取缔。

  “打击使用童工需要多部门合力。”黄慧屏表示。本次《意见》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其中,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公安部门要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对可能存在的人贩子,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新莞人管理部门要将非法职介活动纳入日常监管职责,组织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走访,动员出租屋主及二手房东不要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职介机构和人员,督促做好租住人员身份信息、工作信息等资料的登记,发现非法职介、包工头、带工等可疑活动信息的,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就读新莞人子女家长的宣传教育,防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辍学或利用假期到工厂企业工作。

  《意见》还明确要畅通信访渠道,计划向社会公布劳动、人事、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新莞人服务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信访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同时,设立专项“童工”举报奖励金,对媒体、群众提供非法介绍使用童工举报线索的给予奖励。对举报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的,按该案件查实后处罚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举报单位和个人非法介绍童工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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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题2】

  在企业中发展调解员

  据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罗少伟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今年一季度全市受理的仲裁案件比去年同比增长了4倍多。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免费,数量相比前几个月又有一定增加。据统计,5月和6月,全市受理的仲裁案件与去年同期比增长了5倍多。

  “在各镇街劳动仲裁分庭中,一般的镇街每天要受理4至6宗仲裁案件,最多的一个镇街一天受理仲裁案数量达到18宗,人均一天要处理超过1宗,由于案件多,目前劳动仲裁压力很大。” 罗少伟说。

  罗少伟介绍,5月以来,仲裁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由于免收仲裁费用,累诉现象增多,即劳动者连续申请仲裁,比如有一宗案件,劳动者3年内连续告了6家企业。另外,挑诉现象比较严重,个别劳动者在别人的唆使下,往往提出不切实际的高额的诉讼金额,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此外,一些劳动者申诉的项目也无限扩大,过去一宗仲裁案件有四五项申诉已算多了,现在有些案件申诉往往多达10多项。

  为应对日益增长的仲裁案,市劳动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和执行的检查力度。还计划和总工会联合在企业发展调解员。此外,还将和法院就裁审标准达成一致,同时制止一些非法维权代理人对,动者进行维权代理。另外,市劳动局计划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并增加人手,目前已向市政府打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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