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门路”在领导面前替师傅说话,短短3个月时间内程某竟被师傅虐待成了精神病。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经调解,程某获赔3000元。
2006年3月,22岁的程某通过老乡介绍到东莞虎门某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模房部学徒。程某的跟班师傅认为,能够进来模房部当学徒的人一般都跟公司领导有关系,所以让程某向公司领导说情帮忙加工资。但程某根本就不认识公司领导。
跟班师傅知道后,不但不让程某学习机械技术,还专门安排粗重活让程某来做。为搞好与师傅的关系,程某不断送礼、说好话、请客吃饭。但师傅不领情,反而经常编造车间死过人,晚上有鬼的消息来恐吓程某。在程某加班到午夜极为疲惫的时候,还让其滴几滴眼药水继续加班等。
这一直持续了3个月,程某由于整天处于高度紧张中,开始出现言行异常、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的状况。2006年7月11日,程某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程某的跟班师傅在得知此事后马上“走佬”。程某父母认为公司在管理上有责任,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3300元。虎门法庭审理后认为,程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公司的管理行为与其产生精神分裂症有关。最后在法院调解下,该公司同意支付程某医疗费和工资合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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