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客两次索要发票遭推托 第三次竟给别家服装店发票
7月27日晚21时许凤岗镇张先生来电:我在以纯专卖店里买了几百元的衣服,好不容易才要到发票,没想到,到手的发票还不是以纯的。
张先生介绍,半个月前,他在凤岗金凤路一家以纯服饰专卖店买了400多元的衣服。付款后,店员称财务已经下班了,拿不到发票。两天后,张先生再次来到店里索要发票,但店员告知,“发票暂时用完了”。
7月26日晚,张先生再次来到该店,买了49元的衣服。“这次我还是要发票,但想起上次要了两次都没要到,就想留点证据,方便以后投诉”,张先生说,于是他掏出了手机,把和店员的交涉都录了下来。
记者在录音中听到,一女店员称,“购物不足100元的不开发票”,张先生说,“那加上上次买的那些应该够了吧”。几番争论后,店方还是没有开发票。张先生拨打了以纯公司总部的电话。7月27日下午,凤岗店的店长把两次购物的发票都送到了张先生家里。
“本来我还比较满意,但细看发票,发现上面写的竟不是‘以纯’”,而是“东莞市凤岗金凤服装店”。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以纯的客服负责人林小姐,据她介绍,原因是当时店里只有100元一张的发票,张先生的购物金额又不是整数,所以没办法开。另外,因为以纯公司在凤岗的分店承包给了当地一个老板,其在凤岗开了家金凤服装店,所以发票上才是这样。
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江文红认为,根据发票管理规定,除非是以纯店加盟了那位老板的金凤服装店,才有资格开已后者为名的发票,否则就有代开发票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