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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摩托车非法营运 1辆奖励200元
网上收集 2008/8/14 11:44:59 (228)
      市民举报1辆非法营运摩托车将获得200元奖励。昨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举报摩托车非法营运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营运摩托车。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8月31日。

  每举报1辆奖励200元

  《办法》规定,市交通局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专用电话、电子邮箱;市交通局、各镇(街)交通分局分别设立举报中心。目前,该《办法》还没有公布举报专用电话等举报方式。

  市民举报的摩托车非法营运情况如属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查处1辆非法营运摩托车,举报者即可获得200元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非法营运行为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为查处同一非法营运行为提供必要帮助的,视具体情况适当予以奖励。

  市民举报时,要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通讯地址。

  最快6天内可领奖

  各镇街交通分局在查处完摩托车非法营运后,会向举报人出具奖励证明,填写《举报奖励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表送到当地财政部门。各镇街财政部门在收到《审批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在收到奖励通知的一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奖励证明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奖金。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被委托人应持有奖励证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了解,奖励经费由市、镇(街)两级财政承担,各负担50%。

  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办法》规定,执法人员、交警等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摩托车非法营运不能获得奖励。

  有关部门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奖金发放等情况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22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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