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可以在车体上做广告了,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东莞市交通局客运车辆车体广告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内发布。该征求意见稿的出现意味着东莞市客运车辆的车体广告已经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正式文件或有较大修改
油价上涨,上座率不足,让客运车辆企业连连承受经营压力,在8月1日东莞市政府组织的在东莞市学习实践活动“民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东莞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表示,经营成本增加使利润少的公交公司更加困难。目前,东莞正在组建8大客运集团,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施行用冷热线互补;将镇域公交纳入城市公交体系,享受城巴待遇实施补贴。韩任海称,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正在改善客运企业的生存环境。
而可以在客运车辆上刊登广告则是客运企业直接利好,自东莞实行新的公交系统以来,都没有在车体上刊登广告的先例,不少人大代表和专家也建议,东莞市政府应该效仿其他城市的做法,在公交车上刊登广告,“征求意见稿”出现,意味着在东莞市客运车辆的车体上刊登广告已经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交通部门称,该“征求意见稿”还只是在行业内进行讨论,正式成文有可能进行较大修改。
鼓励车内做电子屏广告
《征求意见稿》规定,车厢内广告的广告位置为车厢两侧车窗上沿、扶手、拉手、座位、投币箱等适当位置,车厢顶部、地板、所有车门、车窗不得设置广告,鼓励安装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广告。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车体广告必须经过工商、公安车管等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
据统计2007年东莞共有公交线路468条,公交车辆4656辆,到2008年年底前,还将新增公交运力613辆。超过5000余量的公交车车身广告,将为东莞的广告市场和道路客运市场注入一支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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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广告限制多
《征求意见稿》规定,客运车辆包括,城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共汽车、跨省(市)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和客运包车。广告分为车身广告和车厢广告两种,其中车身广告设置在车身两侧和车头、车尾适当位置,车体所有车窗、车门、车顶和车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车牌身广告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牌放大号和客运企业名称等,也不得影响车灯、发动机散热等。车体广告要整洁、美观,与车体原有颜色、城市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影响识别,画面设计不得动感过强,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眩晕和刺激感。
南城某广告公司负责人称,从规定上来看,东莞城巴拥有大玻璃窗,如此约定实际能刊登广告的面积并不大,尤其是身两侧广告,广告面积连车身的一半都达不到,广告效果难以体现,反而跨镇运营的班车,没有大玻璃窗,车身广告位要大很多。“从广告效果的角度看,建议把车顶也纳入进去,城巴车窗可以开辟一半来做广告,还可以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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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