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在高速路上拦车,结果造成了一死三伤的交通事故。鄢某强于近日被东莞市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东莞市检察机关介绍,2008年2月15日2时许,鄢某强跨越护栏进入广深高速公路,在南行路段中间车道上拦截正在高速行驶的过往车辆。
猝不及防的过往车辆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其中皮某松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在避让过程中撞穿右侧护栏后坠入路边水沟,由此造成该车乘客杨某(女,殁年52岁)当场死亡、乘客皮某阳、何某秋(女)受轻伤、司机皮某松受轻微伤及车辆损坏严重。
2008年5月5日,东莞市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东莞市市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工作人员认为,鄢某强穿越障碍物擅自进入封闭的高速公路,并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拦截车辆,迫使正在高速行驶的过往车辆不得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其行为具有高度的社会危害性,已经严重危及到该高速公路的运输安全,已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经过分析,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应当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鄢某强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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