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卡拉OK版权费之争大有升级之势。昨日,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东莞联络点获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先后于前日和昨日受理了协会下属相关企业起诉嘉华酒店和帝豪花园酒店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这是继7月初宏远酒店被起诉后,东莞又有两家五星级酒店因卡拉OK版权费被告上法庭。
收费无果对簿公堂
“我们又起诉了两家酒店。”昨日,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东莞联络点主管王中良告诉记者。据其向记者出示的两份市中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此次的原告是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则分别是东莞市嘉华酒店有限公司、东莞市帝豪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前者于8月18日立案,后者于8月19日立案。
记者发现,此前起诉宏远酒店,原告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此,王中良解释说,北京天语同声是协会的会员,是歌曲的权利人,协会和协会的会员企业都可作为原告起诉不上缴版权费的公司。“实际上,7月底的时候我们又以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再次起诉了宏远酒店。”
“我们是先礼后兵的。”王中良表示,去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就不断地与东莞各个KTV经营者交涉,并递送了国家版权局及两协会等机构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希望各K厅主动与协会签约上交版权费,但绝大多数K厅都置若罔闻,“我们只得通过法律来维权。”
据悉,目前他们均是选择5首歌曲进行起诉,分别索赔5万多元。“全国已有很多案例,我们赢的几率非常大。其实我们最希望和企业协商解决。”
敲山震虎或待判决结果
王中良表示,之所以起诉宏远、嘉华和帝豪,不否认有敲山震虎的目的。“比如嘉华,拥有东莞最大的K厅,包房多达170间。”
对于公司被告上法庭,嘉华大酒店董事会总监邓淦辉不愿正面表态,他只是说之所以不交这笔钱,是因为这笔费用不透明,“要收也要由权威部门来收,而不是由一个协会来收。”
事件的另一个主角帝豪花园酒店也避而不谈此事。该酒店总经理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酒店方面不方便表态,一切要等判决结果出来再说。
“现在K厅大多持‘拖’字诀。” 王中良认为,K厅经营者大多认为即使被告,顶多赔几万元了事,却不知道协会可以一首歌一首歌告他,“索赔上亿也不稀奇。”
据悉,东莞三证齐全的K厅约有450家左右,主要包括豪华式KTV、量贩式KTV、商场和露天式卡拉OK。其中豪华式KTV绝大多数设在星级酒店内,但包房数量不一,如嘉华酒店有170间包房,御景湾酒店只有一间包房,多数酒店包房数量在数十间。按照8元/房/天的收费标准,东莞每年应收卡拉OK版权费近3000万元,但目前只有约70家K厅跟协会签约,版权费收了几百万元。
“我们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是欢迎的,也愿意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这个费用必须用在著作权的保护上。”金歌KTV的陈总表示,交费与否要看同行,而他的观点是东莞K厅界的主流观点。看来,音像协会的敲山震虎招数能否奏效,还得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对此,王中良表示,诉讼的手段将继续使用,本月内将对长安国际酒店、会展国际酒店、红馆KTV等企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