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连玩都要收钱了”,这句话,成了现在万江中学高三年级的流行语。律师认为,假期补课属计时服务性质,在没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收费不合理。
家长
多收的40元应该退还
小陈是万江中学的高三学生,8月3日起,学校开始给高三年级的学生进行补课,共安排了20天的课。小陈介绍,每天共补8节课,上午5节,下午3节,前7节是正常的文化课,但最后一节是活动课,一般是学生自行做英语听力题或者自由活动,没有老师授课。
“最后一节课基本都是我们自己玩,怎么也要收我们钱呢?”小陈和一些同学有点想不通。
“补课费用是之前就交了的,那些没有老师来上的课,应该按课时计算退给我们”,家长们对此也有一些怨言。家长李先生认为,假期补课不同于平常的教学,平常的教学中,上体育课等可算作是教学的一种,是有老师带领的,但在补课期间,收费应该是“上一堂课算一堂课”。“这个课时里你并没有给学生上课,为什么要照付2元补课费呢?”,在采访中,大多数家长如是表示,希望退还多收的40元活动课补课费。
校方
活动课也有老师
昨天,记者联系了万江中学,该校总务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暑假前,学校看到学生学习基础总体较差,觉得有必要利用暑假适当进行补课。于是,特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课20天,每天8节,每节收费2元,获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准。
该负责人说,由于暑假天气较热,考虑让学生劳逸结合,这才在补课之余安排了适当的锻炼时间。每天的第8节课进行20到25分钟英语听力后,即允许学生到操场锻炼。“学生做听力时,有时也会有老师过去的,也算是补课的一项内容”,该负责人认为,学校并没有乱收费。
该负责人还说,学校补课20天,实际只收了19天的费用,总计304元。这一点,记者从几位高三学生处得到了证实。
教育局
补课内容未作详细规定
记者咨询了市教育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每节课2元的补课费经过了物价局核准,但学校在每节课所教授的内容,由各校自行安排,没有规定得这么细。
律师
活动课收费不合理
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江文红认为,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独立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之外,属于一种计时收费服务。在活动课学生自由活动和做听力没有老师在的时间里,学校均未给学生提供原定的补课服务,如果继续收每堂课2元的费用,是不合理的。但江律师指出,如果是平常的教学中,活动课也属于学校教学方式的一种,可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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