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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的他,10年献血2万多毫升
网上收集 2008/9/1 15:06:45 (185)

  前言:刘建江,今年60岁,面庞饱满,脸色红润,身材魁梧,精神抖擞,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很年轻。

  朋友问他是如何保养的,他笑着说,多做好事多帮助别人,心情就会好起来,自然就不易变老了。

  文明的你

  10年献血30多次,两万多毫升

  10年前的一天。刘建江在报纸上看到我国《献血法》颁布的消息,立刻陷入了沉思。他想到几年前看到过的一则关于东莞血库快“干枯”的消息。他决定,尽自己所能参加无偿献血。

  他拿定主意后,准备了一番,然后从茶山乘车到献血车停放的地点,市区人民公园门口。

  他出门时还叫了几个同村人,可他们不能接受,说把自己的血给别人,不是吃大亏吗?况且没有报酬!刘建江说,无偿献血是积德的好事,而且对自己身体也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从此,刘建江坚持年年无偿献血。10年来无偿献血30多次,献血25600多毫升(包括血小板)。

  2002年起,刘建江还开始捐血小板,每年捐的次数越来越多,2005年捐了7次血小板,2007年捐了8次。而血小板一般情况下一年最多捐4次。血站负责人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刘建江则说:“我的身体很棒,不用替我操心。”

  2003年,刘建江55岁了。血站护士不让他献血了,理由是他的年纪已大。刘建江坚持要捐,护士不肯让步。刘建江拗不过护士,就写信给血站负责人介绍自己的身体状况,表明要继续献血的决心。血站负责人感动地说,第一次见到这样为自己“说情”的献血者。在刘建江的坚持下,血站破例允许他献血到60岁。而在一般情况下,为了照顾捐血者的健康,献血年龄是不允许超过55岁的。

  2005年,刘建江前往中华骨髓库深圳分库,报名捐赠造血干细胞,可惜当时超龄。刘建江称,这是他做善事以来的一大遗憾。

  最大的孝心就是捐献我的遗体和器官

  60岁的刘建江,想到了自己的身后事。经医院检查,他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然而,他还是提早想到了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他的一个愿望就是:去世后,捐赠遗体和器官。

  最近,他向有关部门正式提出了百年后捐赠遗体和器官的请求。老伴见此“见惯不怪”:从他无偿献血以来,我就估计他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只要他认为是对的,我不会阻拦。

  刘建江生活在茶山的一个村子里,村里人对捐赠遗体和器官大多不理解和不认同。村里人听说他的“异类”想法后都很吃惊,觉得他的思想“走得太远”了。刘建江并不认为是自己走得太远,而是他们的意识有些落后了。他还向有关部门提议:大力倡导科学办理身后事,成立遗体和器官捐赠库。

  刘建江称,火葬白白把遗体烧掉了,还不如捐献给医院,留下来救人。

  刘建江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儿子,儿子嗔道:“这么早说这些事,多不吉利啊。”刘建江说:“我再三叮嘱是担心你们忘记了,你们一定不要违背我的意愿,这是对我的最大的孝心。”

  发动他人一起献血,把好事做到了家

  刘建江在做善事上不是一个“独行侠”,他认为一个人做善事作用不大,最好能够发动更多的人。在他的宣传下,他有了一批同行者。

  献血之初,村里一些人认为他这样做不值。他就拿着献血既可以助人,又可以强壮自己身体的宣传资料给村里人看。一些人慢慢接受了他的观点,和他一道去献血。其中有些人晕血,不敢一个人去献血,刘建江就陪他们去。他的亲朋好友大都跟他一样是“献血一族”。每次到市人民公园献血后,他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在公园门口向市民宣传献血的好处。他说,自己献血只做成一半好事,发动其他人一块献血才是把好事做到了家。

  他还给企业写信,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在他的发动下,一些企业员工坚持每年献血,如东莞圣心食品公司的员工就是被他说得心动而加入捐血行列的。

  刘建江回顾自己走过的60年,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助人。他说,希望我的人生观能影响到我的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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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的我

  “不是我走得太远,而是同行者不多”

  记者:你生活在农村里,既献血又打算捐献遗体和器官,这在农村人眼里会不会走得太远了?

  刘建江:确实有人觉得我走得太远了。不要说是在农村,在城市里也不一定有很多人理解我。可我觉得,不是我超前了,而是社会氛围和舆论宣传得不够。我的同行者不多,但社会上还是有像我这样的人,他们甚至比我做得更好。例如,茶山籍的抗非典烈士陈洪光,他在救治非典病人时,光荣牺牲,其家属按照他的遗愿,把遗体捐献给了医院。我看了他的事迹后深受感动。

  记者:你认为同行者不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刘建江:社会对科学生命观的宣传太少了。我以科学生命观来引领我的生活,我坚信我的做法是对的,我不在乎我得到什么,只在乎我付出了多少。

  记者:做善事给你带来了什么?

  刘建江:自从参加无偿献血以来,我的助人之心就越来越强烈。如我会出资组织村里老人一日游,赞助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感到很充实。我虽然没有那么富有,但我过得很开心。因为我从帮助别人中尝到了快乐的滋味。献血救了人,我开心;帮助别的家庭调解纠纷,我开心;别人家的孩子经过我的教育改正错误了,我开心;帮助别人办丧事让死者家人得到慰藉,我开心。这些都是没有金钱回报的,但我不在乎金钱,只在乎能否帮到别人。

  记者:为什么想到捐献遗体和器官?

  刘建江:我决定百年后把遗体和器官捐出去,目的是尽最后资源助人。人死后烧掉实在太可惜了,还不如捐出去救人。生命这样过才有意义。

  刘建江档案:

  刘建江祖籍广州,上世纪60年代到我市茶山做知青,后来在茶山成家立业。从1998年我国颁布《献血法》以来,他每年坚持无偿献血,10年来共献血30多次。

  2006年,他获得了市政府和市红十字会的无偿献血金奖和无偿献血奉献奖,2007年被提名为东莞市城市精神杰出人物候选人。目前是我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服务队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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