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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工资鸡汤里下毒
网上收集 2008/9/11 17:32:26 (264)
      林某进入一家水泥工地工作才3天,见到老板娘给工人发工资便眼红,继而萌发抢钱的念头,竟买来杀虫药粉煮鸡汤给老板夫妇及工友吃。

  日前,东莞市人民法院认定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用有毒杀虫药煮鸡汤给人喝

  今年1月22日下午,林某来到中堂镇东泊旧村,进入佘某的水泥工地工作。3天之后,佘某的妻子冯某照例给工人分发工资,林某见到其他工人数“票子”,竟然萌生抢钱念头,一个下毒抢劫的计划悄悄展开。

  1月25日上午,林某来到万江谷涌市场旁的一家农用化肥店,用8元买了一包标明“中等毒”的杀虫药粉。在回工地的途中,林某又在工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半只鸡,然后返回中堂镇佘某夫妇及工友的租住房。

  当天傍晚,林某借口给工友们煮鸡汤喝,悄悄地把杀虫药粉放入锅里,同时用清洗药粉包装袋的水煮了饭。

  未按计划抢钱逃离现场

  吃晚饭的时候,林某将鸡肉汤给佘某夫妇和其他工友喝,喝完“药汤”后,佘某夫妇及其他5名工人便不停地呕吐,同时出现了昏迷等中毒症状。得逞后的林某见到7个人都中了毒,非常害怕,没有按预定计划抢钱就匆匆逃离了现场。

  佘某中毒较轻,凭仅存的意识报了警。中毒的7人随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经鉴定均为轻微伤害。2月26日,逃窜到佛山市的林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林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投放毒害性物质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林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依法减轻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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