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寮步横坑金湖花园业主阿洋来电:我们这个小区内,物业管理费居然是两种收费标准,我交的比别人每平方米高0.6元。这太奇怪了吧。
阿洋认为两种收费标准的差价高得离谱。
业主:物业费比别人高
据阿洋说,金湖花园的楼盘已有十多年历史,“我买这个小区的二手房也有一年多了”。
一直以来,阿洋都是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以每平方米1.6元交物业管理费。前些日子,阿洋偶然看到隔壁一栋楼放在门口的物业管理费催缴单后,气愤不已。“别人的催缴单上物业管理费写的是每平方米1元钱。”阿洋说交了一年多的物业管理费,现在才知道同一个小区,住宅房还有另外一种收费标准。
物管:少交钱抵扣债务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金湖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苏主任。“确实有100户是每平方米收取1元钱管理费,这是某通信公司为员工租的房子。”苏主任承认有两种收费。
苏主任说,金湖花园的房地产开发商挂靠在寮步镇房地产公司的名下。开发商欠了寮步镇房地产公司挂靠等费用。寮步镇房地产与某通信公司有债务关系。开发商通过少收某通信公司租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抵挂靠费。
“开发商欠其他人的钱,凭什么从物业管理费里扣呢,那岂不是物业管理的基金减少了,损害了大部分业主的利益。”阿洋认为,这样很不合理。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财务是独立的,开发商也将用来抵扣的那部分费用还给了物业公司。所以,我们的物业管理基金并没有减少。”苏主任解释。
律师:业主利益要受损
“物业公司不管是哪一方聘请的,都应该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价格统一,户户平等。”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峰说,物业管理费是专项基金,要用到公共管理上,不能出现少收或多收的情况。
“开发商和其他公司有债务关系,不应该从物业管理费里抵扣。比别人多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也容易有情绪。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大部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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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