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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学生邓琰喆之死
网上收集 2008/10/9 15:33:05 (262)

  国庆节,5岁的威威跑到隔壁邓琰喆家的蒸饺店玩。小邓与威威年龄相近,同一所幼儿园大班毕业,后来进了同一个小学。威威每次来,大人都只会说,“琰喆不在家”,其实,邓琰喆已经1个多月没有出现在学校了。

  9月2日,开学第二天,下午4时刚过,邓琰喆走下校车被货车撞倒,次日身亡。还有3个月邓琰喆才满6周岁。

  这是谢岗镇近5年来首例学生下校车后发生的交通事故。邓琰喆死后,父母与学校就监管责任归属引发争议,双方在经济补偿数额方面协商不一致。有法律工作者建议,已经实施一年的《东莞市校车管理办法》有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必要。

  低龄入学

  小孩未满6周岁

  邓贵生夫妇30多岁,福建沙县人,两年前来到谢岗镇,租下南面金山邨A06号临街铺面,经营“福建蒸饺王”。邓琰喆是两人的独子,活泼可爱。

  今年7月,暑假期间,邓家认识了一个姓方的老师。方老师负责为谢岗振华学校招生,该校坐落于谢岗镇谢常路,2002年9月建校,是一所九年制民办学校。振华学校的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上说,该校在校学生两千余人,教职工150人,拥有一支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这所学校口碑比较好,生源以新莞人子女为主。”谢岗镇教育办主任谢创坤前天对记者介绍。邓贵生事后说,尽管明知儿子未满6周岁,但在方老师一再保证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他还是和附近几个做生意的新莞人朋友一道,于8月28日向学校交了200元定位费。

  “尽管教育部门有明确要求,入学儿童要年满6周岁,但一些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普遍存在入学儿童低龄化现象。”谢创坤说,这主要因为民办学校竞争激烈,一些家长也并不反对,虽然严格意义上低龄入学违规,但没有家长投诉,教育部门也很难管理。

  交通事故

  邓琰喆被车撞倒 

  前日,交通事故发生已有一月有余,谢岗振华学校小学一年级(5)班,邓贵生站在大门外,指着第一排紧挨讲台的一张空桌子,“那是我儿子的位置。”

  8月31日,邓贵生带儿子来学校报名,费用总约1595元。和天下父母一样,邓贵生夫妇也望子成龙,他们对儿子的未来寄予厚望,从小就给他一个好的教育环境。用邓贵生的话说,“什么我都给他最好的,幼儿园去最好的,小学也去最好的。”他的底气,来自小吃店一年不菲的收入。邓贵生还记得,下午报名回家,光是买一个文具盒,就花去21元。

  邓贵生说,他交了250元的接送费,儿子上学、放学都由振华学校的校车负责接送。在有邓琰喆母亲李巧英签名的《学生入学注册登记表》上,接送点为“南面路口”。邓贵生夫妇坚称,由于自己的店面在南面路口金山邨路边,他们曾与跟车负责接送的方老师口头约定,校车送孩子至店面门口。记者欲采访当事的方老师,但多方联系均未果。

  9月1日,开学首日,邓贵生早起,送儿子上校车,跟着到学校,看着儿子进教室,才转身离去。下午放学,本以为振华学校的校车会像往常那样停在店铺前,但实际上,校车停在了南面路口银燕村公汽站旁,这个位置就在邓贵生店铺的对面,相距300米。

  9月2日,邓琰喆入学第二天,早上,母亲李巧英送儿子上校车。当天,像往常一样,夫妇二人继续忙着照料店内的生意,并未觉察任何异常。李巧英在洗碗,刚洗完第一个,抬头看见时钟正好走到下午4时30分,心想儿子应该放学了,就出门。到店门口,遇见放学的学生,但不见邓琰喆踪影,再一看,前面路中央围了一圈人,说是发生了车祸。李巧英跑过去,挤进人群,地上的一幕,把她惊呆了。“邓琰喆满头是血,嘴巴不停流血,鞋被撞飞一只,方老师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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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认定

  校车司机无责任

  9月11日,谢岗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描述:湖南籍司机尹献忠驾驶一辆广州牌照轻型厢式货车,从莞惠线往南面管理区方向行驶,这是邓琰喆乘坐的校车行驶的方向。当行至南面路段,也就是校车停放处时,从校车左侧驶过,恰遇邓琰喆在靠右停下的校车下来,由校车的车头前从右往左横过马路,厢式货车车头保险杠右侧与邓琰喆身体相碰撞,造成车头受损、邓琰喆受伤的交通事故。邓琰喆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厢式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邓琰喆负次要责任,校车司机没有责任。

  谢岗振华学校面对记者拿出《学生入学注册登记表》,记者看到,“家长须知”第一条规定,“送到接送点后,学生自行回家,自行回家途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学校认为,邓琰喆的死,校方没有责任。

  但失去儿子的邓贵生夫妇不同意校方的说法。当时同乘一辆校车的学生告诉邓琰喆父母,当天车上只有一名跟车老师,邓琰喆和威威坐在校车最前面,停车后,前后门打开,跟车老师组织学生从后门下车,从车尾过马路,邓琰喆和威威则从前门下了车,邓琰喆走在前面,从车头前过马路,后遭不测。邓琰喆的父母据此发问:“为什么让学生单独过马路?”“为什么不送到我的店门口?”“跟车的老师在做什么?”

  跟车的老师现已辞职,无从询问。校车司机前天也不愿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针对家长的质疑,校方也未作出更多回应。谢岗振华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罗景受访时说,学校对校车接送有严格管理制度,平时每车都有两名老师,事发当天因一名老师请假。

  罗景不愿对细节问题作出回应,但他表示,对学生的死,学校也感到很痛心,学校愿意给家长一定的抚慰金,如果学生家长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善后问题

  家长索赔32万元

  昨日,邓琰喆的遗体在惠州市殡仪馆火化,但赔偿纠纷还远未结束。

  振华学校9月25日上交给谢岗镇教育办的一份汇报材料显示,邓琰喆被撞后,跟车老师护送其到谢岗医院急救,学校支付了所有谢岗医院的急救费用,由于病情严重,邓琰喆被转至惠州协和医院,校长也跟车到惠州,还给家长送去3000元钱,但家长并未接受。

  9月5日晚,振华学校领导带水果慰问了学生家长。9月11日,家长与校方第一次协商,校方根据交通事故认定,学校无事故责任,愿意出1.5万元慰问金,后在谢岗镇教育办的协调下,这一数额增至两万元,但仍与邓贵生夫妇要求的32万元赔偿金额相距甚远。

  9月24日,邓贵生夫妇来到振华学校,李巧英持铁棍砸碎学校宣传栏玻璃,惊动当地警方。

  9月28日,在谢岗镇教育办的协调下,家长、学校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谢岗镇教育办上报市教育局的报告称,教育办建议学生家长提供经费补偿方案,或者另寻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校车管理应更加细化

  “如果家长、老师都多用点心,这出悲剧其实可以避免,”市启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强律师说,邓琰喆未满6周岁,难免心智等未发育成熟,跟车老师接送他时理应尽到“特别注意”的义务,作为邓琰喆的父母,更应该专门接送或者指定专人接送。

  谢创坤也认为,校车由学校统一管理,具体接送细节由学校制定,但原则要考虑学生家长的意见。

  事实上,早在2007年10月,《东莞市校车管理办法》就已正式出台,《办法》对校车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校车管理和驾驶人等做了规定。据了解,目前东莞市共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1000多所,各级各类校车总数接近4000辆,但在具体校车的接送管理上,还是由各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

  刘强认为,《办法》应该更加细化。比如“学生应送到家长手里,下车后老师要带学生过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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