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白金里有金砖”,这是某商品印在外包装上的广告语。消费者郑某跟商家较起真,购买两盒该商品后,要求商家支付总价值10000元的金砖,未果后将商家告上法庭。日前,这宗有奖销售消费合同纠纷落幕,东莞中院终审驳回了郑某的诉讼请求。
2007年4月16日,郑某在沃尔玛公司购买了两盒保健食品“脑白金”,每盒价格为135元。该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脑白金里有金砖”、“上海老凤祥特别打造的99.99%金砖”、“价值5000元”字样。郑某购买后一直没有拆开包装。随后,郑某将沃尔玛告上法庭,要求商场支付10000元。在一审庭审过程中郑某当庭拆封,包装盒内没有金砖和兑奖卡,也没有有奖销售活动说明。
沃尔玛公司称“脑白金”有奖销售广告是从2005年开始以文字、声音和视频的方式在不同媒体发布。沃尔玛公司提交了“脑白金里有金砖”活动细则,该细则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领奖方法等作出说明。其中,中奖率显示为0.075‰。从商家提供的现场照片看,销售柜台的显眼位置公示确实有活动细则。脑白金产品总经销商还提供了公证书,证明该公司确实已经将兑奖卡随机投放于“脑白金”生产的流水线上。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郑某所购买的“脑白金”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明确注明“脑白金里有金砖”是指有奖销售活动,但包装盒上显示了金砖的纯度和价值。按照郑某的理解,凡是购买该产品就可获得价值远远大于购买该产品价格的金砖,是不符合生活经验法则的。日前,东莞中院终审驳回了郑某的诉讼请求。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商家在进行有奖销售活动时,必须对有奖销售的内容和相应的规则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以便消费者全面了解自己在有奖销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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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