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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撕封条 女老赖被拘十五天
网上收集 2008/10/24 17:47:38 (262)

    近日,东莞中院执行局对一名公然撕毁法院查封封条的“三来一补”企业的女老板实施了强制拘留十五天的措施。

    东莞中院受理的东莞长安某纤维制品厂刑事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是一家“三来一补”企业,因为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港资老板陈某莲也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因被执行人东莞长安某纤维制品厂没有按期缴纳罚金款项,被本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
 
    东莞中院于2008年9月9日到被执行人的厂内送达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由于了解到受社会整体经济形势不好的影响,被执行人东莞长安某纤维制品厂目前业务也并不景气,承办法官同意了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义务的申请,只对厂区内的十二台机器设备采取了“活封”措施,即在机器设备上张贴了封条,要求被执行人不能转移或者自行处理,但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机器设备进行生产。被执行人也做出承诺,将会在9月中旬把一部分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

    但是截止到10月8日,法院账户中并未收到该被执行人的任何执行款项。承办法官因此于10月9日再次前往东莞长安某纤维制品厂进行调查。通过现场查实发现,法院的封条竟然已被全部撕掉!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该厂的女老板陈某莲并质问具体情况。不料陈某莲不仅公然承认了封条是她在法院贴上不久就给撕掉的,还理直气壮地辩解说,因为担心客人来查货时看到封条不再与该厂合作,因此就自作主张将封条撕下收进了办公室抽屉里。鉴于陈某莲的这种公然蔑视法律规定、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对陈某莲司法拘留十五天!

    收到拘留决定书后,通过承办法官的一番批评教育,陈某莲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于自己由于不懂法而作出的行为后悔不已,并保证一定会按计划履行义务,今后会努力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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