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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尼姑”私设佛堂身家百万
街头化缘还算小数目,更有没有合法身份的尼姑私设佛堂,敛财竟达上百万元。市民宗局有关负责人称,有人私设佛堂敛财,信众的善款被中饱私囊。一名没有合法身份的尼姑在东城私设佛堂,聚集信众进行宗教活动,做法事等。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尼姑实际上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并且还在香港街购买了30万元的房子。两个房子加起来价值上百万元。”该人士称,若在自家自修是允许的,但是聚集信众私设佛堂,是不允许的,脱离监管也容易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
正规场所善款有监管
该人士解释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捐赠,但不得强迫或摊派,而非宗教团体、非宗教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收宗教性的捐献。因为街头不是宗教场所,不管真和尚或假和尚都不可以化缘。
该条例第43条也规定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实际上正规寺庙和尼姑庵等所获收益是纳入财务、会计管理,有人监管,会用于寺庙修缮、日常开支、社会公益事业等。”该人士称,若市民遇到当街化缘的假和尚假尼姑,或发现私设佛堂等可以举报和投诉,以免有人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