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穿新衣服没几天,竟然皮肤过敏!”虎门镇的卢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卢女士告诉记者,上个星期,她在一家服装店花40元钱给女儿买了一条连衣裙,可没想到没穿两天,女儿就嚷着全身痒,卢女士一看,女儿的身上已经出现了红肿。她急忙抱着孩子去医院检查,经过诊断,发现原来“罪魁祸首”就是她买给女儿的新裙子。
买婴儿服不能只图花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穿劣质童装,导致身上出现红肿、痛痒等过敏反应的婴幼儿,在各医院中不时出现。
10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中,除了要求宝宝的衣服不得有异味,领口、帽边不能使用绳带,衣服上不能有珠子、亮片等装饰物,商品标牌不能放置在衣服里面等,还要求婴幼儿服装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所以,2岁以下小朋友的爸爸妈妈们,今后给宝宝选购服装时可要注意了,不能只图颜色鲜艳、式样花哨,更要留神隐藏在服装内侧的标识。
该项新《标准》中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但昨日记者走访了东莞市多家婴幼儿服装卖场,发现这部强制性国家标准鲜有人知,并且市场上出售的婴幼儿服装标识大多不符合新《标准》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商品,既有今年新购进的,也有去年积压下来的。一位婴幼儿专卖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店中的新产品多是在今年9月份,《标准》实施前购进的,估计要销售完,还得几个月。
执行新标准正处过渡期
那么,生产婴幼儿服装的厂家是否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了呢?
采访中,多数厂家对此《标准》表示并不知情。万江富旺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厂里并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谢岗镇琪琪服装厂刘厂长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此项新规,不过,如果国家有此新规,自己一定会尽快学习,同时在生产时将按照此标准执行。
对于多数厂家和销售商称没有接到《标准》的通知,东莞市质监局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纺织部陈小姐解释说,该《标准》是10月1日起实施的,但一些服装在标准实施前就已经上市,所以市面上出售的婴幼儿服装需要大概半年的过渡期,“到明年4月份后,如果仍然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婴幼儿服装上市,厂家可能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过渡期间,质监部门将以劝导和宣传为主,让消费者尽量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陈小姐解释,“不过,市场销售的产品并不代表都不安全,选购时,也可以参照此《标准》。”
《婴幼儿服装标准》解读
在《婴幼儿服装标准》中,明确规定了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甲醛含量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服装PH值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婴幼儿服装须强制标注“不可干洗”;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厘米等。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纺织部陈小姐介绍,新标准主要针对的是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因为小孩子的皮肤比较娇嫩,又不会表达,更需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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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