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条件
一、东莞户籍
二、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市属单位(含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含干部)
三、其离开原市属单位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申请规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并通过审核,才能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如果你符合三个条件,就可以到市社会保障局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可以计算到你已有的缴费年限中;如果符合条件,你就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了。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通过一次性缴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些早期离开市属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
一次性缴费的基数和缴费比例等,都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制定。目前,这一通知已经在东莞实施。
记者在市社会保障局看到,已有大批市民前来咨询,也有不少离退人员已经通过确认,正在填写审核表。
申请补缴须符合三大条件
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必须满足三大条件:东莞户籍;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市属单位(含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含干部);其离开原市属单位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这类人员一般年龄偏大,没有参保或参保时间短。因而到退休年龄时,往往还达不到累计最低缴费年限,难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该通知实施后,可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后顾之忧。
一次性缴费基数为1170元
昨日,记者在市社保局采访了来自莞城的梁阿婆。梁阿婆和丈夫原来都是莞城水上运输公司的职工,他们的档案已经通过审核。梁阿婆说,因为以前没有买养老保险,现在每个月她只有200来元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梁阿婆申请通过后,她和丈夫每个月可以各领到约600元的养老金。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并通过审核,这样才能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东莞一次性缴费的基数为1170元(2000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18%。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在缴清全部费用后,按其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划入本人职保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职保统筹基金。
仍未达到领取年限可继续申请
如果您符合条件,进行了一次性补缴,而且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但是累计年限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还可以按照省相关文件,申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为止。
如果您符合条件,但是在该通知实施前,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您可以选择全额退还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按照上述的缴费办法办理一次性缴费、补缴或继续缴费,直到符合市相关文件规定,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如果您现在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又符合上面两个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缴费办法一次性缴费后,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可以和原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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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