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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6家商店栽在“陈列费”
网上收集 2008/11/17 12:03:47 (214)
  向供应商伸手要“入场费”、“陈列费”,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昨日,记者了解到,东莞6家百货商店因为收受商业贿赂被工商查获,不单“贿赂款”被没收,还被罚了1万-6万元。

  日前,东莞市工商局在中国东莞网站上公开了今年第3期行政处罚公告。公告当中就有6家企业因为收受商业贿赂上榜,吃了罚单。这些企业都是百货商店或个人,包括了厚街越华百货商场、虎门悦华百货商店、虎门越华百货商场、石碣悦华百货超市、东莞市大和商贸有限公司以及无照经营的个人陈凤玲。有的商家收受贿赂多达115041元。6家商店收受的贿赂都被没收,并且被处以1万-6万元的罚款。这些商店在收受商业贿赂时多假借“赞助费”、“入场费”、“堆头费”、“陈列费”、“促销费”、“N架费”等名义向供应商收钱。

  不单向别人索取贿赂被罚,主动给别人回扣获得的利润同样也要被没收。市工商局称,东莞市高雅空调制冷有限公司,自2007年3月份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在销售其空调制冷设备过程中,账外暗中以“回扣”(介绍费)的名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取商品价款(现金)贿赂,对其空调制冷设备销售有直接影响的人,支付9266元,实现销售金额人民币233350元,获取利润人民币29720元。

  市工商局称,给“回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东莞市高雅空调制冷有限公司被没收其违法所得29720元,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阅读(21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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