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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求出租车公司退回违规收费
网上收集 2008/11/19 17:05:56 (221)

      昨日下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召集全市57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召开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工作会议,就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出现出租车罢运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并对下一步加强我市出租车行业维稳工作作出部署。

  假的士抢了真的士的市场

  从重庆、三亚、甘肃永登等城市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以及我市近期发生的个别镇街部分出租车停运事件来看,目前我市出租车停运事件的诱因,主要是套牌出租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猖獗,影响合法出租车营运收入。部分地区还存在外地户籍司机承包经营公共的士,个别公共的士公司不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以及出租车更新车辆时企业收取“茶水费”现象。此外,近期深圳市制定的外地出租车限制区域行驶的规定,也是引致市内部分出租车司机不满的因素。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罗观云表示,对于当前出租车市场存在的一些积弊和问题,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一直在积极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要为社会提供对应的服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必须认真检讨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避免出现重庆、三亚等城市的情况。

  出租车公司要立即自查自纠

  为有效防止我市出租车行业发生停运等事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出租车公司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维护行业稳定。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加强与出租车司机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意外事件和问题,坚决杜绝采取非法聚会、罢运等手段处理问题。同时,各出租车公司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退回多收的费用。此外,公共的士公司存在违规招聘外地户籍司机经营公共的士行为的,必须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在维护行业稳定工作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出租车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注意收集各公司、各司机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11月11日,石龙镇部分“黄的”司机因保险费用一事停运。事发后,在该镇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停运“黄的”当晚已全面恢复运营。

  昨天,该镇经贸办、交通分局与的士公司有关负责人,再一次与“黄的”司机代表进行座谈,原则上同意保险费用让司机作主,自主选择认为需要的保险项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1月11日,发生在石龙火车站公交站广场上的部分“黄的”停运事件,起因于的士公司与“黄的”司机对的士公司统筹购买保险费用产生误解。石龙公共的士公司称,出于对的士车辆长期在外营运的风险考虑,故在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由的士公司承担)的基础上,再为的士车辆投保20万元至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此费用由的士司机承担)。的士公司统一购买保险在总量上有个折头,“黄的”司机认为,这一折头的士公司要退还给“黄的”司机。针对这一矛盾,该镇经贸办、交通分局与的士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昨天与“黄的”司机代表的座谈会上表示,“黄的”司机原则上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增加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以上的保险。自此,石龙“黄的”司机停运一事的“导火索”被成功化解。

  石龙交通分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彻底清除石龙火车站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镇的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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