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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开征路桥年票费
网上收集 2008/11/27 15:37:52 (206)
    各位车主注意了!2009年度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年票费12月1日起开征。

  东莞市籍车辆缴费标准仍按2008年度年票费标准执行,如非营运小汽车800元等。路桥年票费滞纳金仍按现行计收办法收取,即《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09年3月31日前缴交2009年度路桥年票费;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否则,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滞纳金。

  东莞市籍车辆年票收费标准为:20座(含20座)以下非营运客车,800元;20座(含20座)以下营运客车,1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非营运客车,3600元;21座(含21座)以上营运客车,4500元;2吨(含2吨)以下货车,1000元;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4200元;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6600元;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8000元;摩托车,60元。

  市公路桥梁收费所表示,从开征之日起,车主可凭行车证(或行车证复印件)到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各年票费征收点,缴纳路桥年票费。具体信息可致电:22775591、22775592或登录网站www.dgsfs.net进行咨询。

  附:年票费征收点

  1、所部年票费征收点(市万江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江龙酒店旁,电话:22775592);

  2、万江年票费征收点(万江君爵酒店旁公路局万江征稽分所内,电话:22275617); 

  3、黄江年票费征收点(樟木头牛屎坳公路局征稽分所内,电话:83669573);

  4、虎门年票费征收点(虎门镇东较场太平公路局虎门征稽分所内,电话:85245245);

  5、主山年票费征收点(东城主山上三杞公路局莞城征稽分所内,电话:22655313);

  6、常平年票费征收点(常平镇金美管理区金河二路19号,电话:83973982);

  7、燕窝年票费征收点(县道S194线石排镇燕窝收费站内,电话:86573466);

  8、松安年票费征收点(莞长公路松安收费站内,电话:85532854);

  9、塘厦年票费征收点(东深公路塘厦收费站内,电话:87919572);

  10、市交警支队年票费征收点(莞龙路交警支队大楼违章办大厅,电话:226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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