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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助就业或有补贴
网上收集 2008/12/12 16:26:04 (1532)

12月10日,市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讨论新“出炉”的《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意见》(代拟送审稿)和《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分别简称《就业工作代拟送审稿》和《创业带动就业征求意见稿》)。

记者采访中获悉,按照新政策规定,我市将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公办、民办两类中介机构促进就业。首先,公办机构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介服务,民办机构提供免费服务的给予补贴。此外,各类中介机构推荐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费,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后经中介机构推荐就业,该中介机构也可获得500元职业介绍补贴费。

阅读(153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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