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下午,市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的通告》,从本月20日开始,环保部门提前试发放环保标志,以方便东莞的营运车辆、私家车、公务用车等近期内进入广州限行区办事。
部分标志本月20日发放
广州市此前提出,“从明年上半年起,将对高排放车辆实行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而限行将以环保标志为依据,对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地车采取限制区域行驶。”为了预防广州的政策“突然”生效,市环保局计划从本月20日开始提前试发行环保标志,以满足东莞的营运车辆、私家车、公务用车等近期内进入广州限行区办事的需求。此次试发行“环保牌”,未对车辆的类型进行限制,但不建议不常去广州、深圳的车主提前领牌。
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设在我市13家已取得省环保局排气污染检测委托资质的检测机构,车主们可按照属地管理、相对集中、平衡协调的原则,按镇街区划分别到指定的发放点申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环保标志的核发点昨日作出了微调,凤岗镇车主需前往位于清溪镇的金城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市民若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有关问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23391095电话咨询。
贴“环保牌”不收费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标志有效期满后,车主们应在期满前30天内换发。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汽车所有人可重新申请补发。环保标志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首次申领标志的未到年审期限的汽车,车主凭有效证件、汽车行驶证发放。国Ⅰ(汽油)、国Ⅱ、国Ⅲ标准汽车不需检测,直接申领环保标志;国Ⅰ标准柴油车、国Ⅰ以下标准车必须经过检测,凭检测合格报告申领环保标志。检测不合格的,经维修合格后申领。车辆在进行排气检测时,要按有关规定缴纳检测费。检测不合格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能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发放环保标志,公安机关不得发放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对于新购置登记的车辆,车主可凭有效证件、汽车行驶证发放;车辆有变更登记或转籍登记的,车主凭有效证件、汽车行驶证和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发放;已到定期检验期限的汽车,凭汽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汽车行驶证和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发放。
无标外地车不能进入限行区域
“在目前不具备条件全面淘汰高排放车的情况下,实施限制高排放汽车通行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高排放汽车和进莞的外地高排放汽车的污染,缓解限行区机动车排气污染压力。”市环保局表示,高排放车辆限行时间、区域、路段将由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没有环保标志的外地汽车是否不能进入东莞市行政区域通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换发完环保标志后,未持有有效环保标志的本市汽车不能上路行驶。没有环保标志的外地汽车不能进入高排放车限行路段、限行区域通行。在限行区域外的通行暂不受限制,但下一步也要进行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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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