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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将转为合同教师
网上收集 2009/2/12 17:30:11 (246)

  备受关注的代课教师问题终于有了解决方案。昨天,东莞市政府正式下发《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相关部门予以执行,该《方案》详细说明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方式方法及操作的时间表,提出将在8月底通过两次招录考试和聘用,全部解决东莞2920名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去留问题。经考试合格的代课教师将被招录为合同教师,不符合招录资格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代课教师予以辞退。其中表现优秀的合同教师还有机会转为编制内教师。

  《方案》要点

  两轮考试招录合同教师 被辞退者给予经济补偿

  《方案》提出,凡2008年9月1日前在东莞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在仍在岗的代课教师,符合招录资格的将通过教育局统一安排的考试进行考核,通过考试的代课教师将获得聘用,招录为合同教师,不符合招录资格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代课教师一律予以辞退。

  据了解,东莞市将在2009年底前组织两次招录合同教师的考试和考核,招录工作分别在4月底和8月底完成,第一次招录合同教师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代课教师,在第二次招录时符合资格条件,可以参加第二次招录考试和考核。

  《方案》特别强调,未获录用的代课教师在被辞退的同时将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有关镇街要优先推荐这批人员进行再就业。

  优秀合同教师有机会入编

  根据《方案》规定,获录用的市直属学校合同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条件的可根据所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合同教师的工资执行标准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周边同类地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再做调整。

  据了解,代课教师在被招录为合同教师后,其薪酬待遇与编内教师的待遇仍有区别。针对此情况,《方案》提出,根据学校空编情况,将分批把具有干部人事关系的合同教师的工作关系调进东莞教育系统,理顺入编问题。这就意味着合同教师有机会转为编制内教师。

  临聘教师任期不得超一年

  为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反弹,该《方案》还提出,要修订东莞中小学新聘教师基本条件,制定招录教师办法。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师队伍,对教师因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情况需要临时聘用专任教师的,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各镇街办中小学则要报各镇街宣传教育办公室批准,送市教育局备案。《方案》指出,临时聘请的专任教师聘用期不得超过一年。

  东莞市政府表示,对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行一把手问责制,纳入各镇街领导班子年度量化工作考核范畴。对不按有关要求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或违规聘请代课教师的,要追究有关镇街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有关学校校长的责任。

  现场故事

  母亲很着急 女儿很平静

  南城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一共提供了17个职位,吸引了大量的求职者,70多人的长队将旁边的展位都给挡住了。

  家住莞城的周阿姨也排在队伍中间,60多岁的她笑着说是第一次参加招聘会,“现在工作难找,担心孩子的工作问题就一起过来招聘会现场了。”她的女儿小刘现在西南大学读书,学的是音乐。母亲很着急,小刘则很平静,“我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工作。”小刘对薪酬没有特别的要求,“首先是找到一份工作,收入能保证交通费就行了”。

阅读(24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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