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石龙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里,患者黄老伯(化名)身上插着气管,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医生已宣布其脑死亡。
病房外,老伴于阿姨希望黄老伯“死后捐献眼角膜贡献社会”,以此延续对老伴的爱。但是,个别家属的反对意见,让取角膜手术在最后一刻打住了。
相关专家称,这两年来,像这样死者生前提出捐献,或是死后家属提出捐献,而在最后一刻家属反悔或阻拦的事件,东莞已经历了三次。
这一现象背后的现实是,在东莞光明眼科医院眼库,已经填表签字表示死后愿捐献眼角膜的有11人,而急需眼角膜的登记人数达50多人,但实际捐献仍是一片空白。眼角膜捐献不仅要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还需破解法律与道德碰撞的尴尬。
夭折的捐献
昨日中午12时,广东省视觉眼科学研究所主任、光明眼科医院医疗部主任刘永民博士接到一个电话,石龙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有一名因外伤即将死亡的患者,家属表示愿意在其死后捐赠眼角膜。
刘永民心里很兴奋,原因有两个:一是如真能做取眼角膜术,这将实现东莞首例眼角膜捐献手术,50多名登记在册的眼角膜病患者中,将会有人受益重见光明;二是这是家属提出的意愿,实施可能性很大。
刘永民说,电话是来自石龙镇人民医院一名眼科医生,该医生接到重症监护室护士长的电话,表示有患者家属要捐赠眼角膜。但是,目前东莞市仅有光明眼科医院设立眼库。“从捐赠者身上取眼角膜后,只有存放在眼库里才能保存。”
13时30分,记者随刘永民博士组成的3人医护小组,来到石龙镇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外,与家属见面。
据了解,患者黄老伯因遭遇车祸,虽经努力抢救但实际已脑死亡,现仍靠呼吸机维持心跳。
在场的黄老伯的老伴于阿姨及女婿表示,希望黄老伯死后捐献眼角膜贡献社会,不需要回报。但于阿姨有疑问:“老伴的眼角膜捐献给谁?
刘永民回答:“不知道是谁,要取下眼角膜后,再根据患者的情况配对,时间需要一两天。”
黄老伯的女婿又问:“是眼珠子都挖下来吗?”
刘永民解释:“不是,就取一层透明的膜,完了我们还给他放隐形眼镜,与原先的看起来一样。”
于阿姨朝着女婿挥手,低下了头哽咽:“可以了,做吧。”
当刘永民拿出盖有单位公章的捐献眼角膜登记卡,递给家属签字时,又一个问题来了:患者已脑死亡,并不表示生命体征已消失,因此不能立刻取出眼角膜,只能等。
15时左右,石龙医院的医生请刘永民进办公室,表示得先到医务科办手续,还要光明眼科医院、卫生局出证明,并且所有家属都同意,才能做取眼角膜术。
期间,黄老伯另外两名家属也赶到医院,一见面就要求刘永民出示证件,查看真假。在他们的反对下,取眼角膜术的最后一刻还是夭折了。
“取眼角膜术的整个过程,只需要5分钟,但之前要突破的过程却漫长艰辛。”刘永民说。
不是孤例
“这是两年来我们遇到的第三次夭折。”刘永民说,前两次是死者生前提出捐献,而家属却在捐助者去世后反悔或阻拦。
随同刘永民过来的一名年轻医生打趣说,这次还好,不用天黑就知道结果,上一次我们在病房外等到凌晨两点。
刘永民说,他2000年到东莞,2003年光明眼科医院设立眼库,直到2007年鲜有人主动表示自愿捐献眼角膜。2007年9月,东莞一名七旬翁成为东莞表示自愿捐献眼角膜第一人,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实施。目前,已经填表签字表示死后愿捐献的有11人。
2008年年初,在东莞市人民医院住院的一名老干部表示要捐献眼角膜,但老人去世后,刘永民前往征求家属意见时,遭到拒绝。“要是眼珠子没了,做鬼都看不见!”当时在场的家属这样说。
今年春节前,在市中医院也有老人说服子女,愿意捐献眼角膜。“原本以为成了,但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子女又变卦了。”
据光明眼科医院眼库提供数据,目前东莞眼库的眼角膜早已用完,而需要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的患者目前登记排队的有50多人,严重的供体不足,让眼角膜病患者只能在黑暗中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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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刘永民
眼角膜捐献
最大的阻力是传统思想
记者(以下简称记):如果患者黄老伯的眼角膜真能实施移植手术,是不是东莞首例?
刘永民(以下简称刘):是的。因为此前表示捐献的很多,但是实际操作的还没有,目前只有深圳或者汕头的医院到东莞来提取,带回去给患者移植的,真正意义上的由东莞医疗机构牵头,在东莞取眼角膜后移植到东莞登记的患者的,还没有。
记:这次取眼角膜术最后夭折,最主要原因在哪?
刘:眼角膜捐赠,最大的阻力就是传统观念。东莞改革开放时间早,经济发展也很快,但现实生活中不少东莞人观念还是比较保守,对于死亡的亲人,多年的传统思想都是“入土为安”,死者的遗体不容缺失,哪怕只是一片一分钱硬币大小的眼角膜。现在市民逐渐接受火葬,但还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影响,要求在保全肢体的情况下进行火化。
记:作为救治患者的医院,为何也会持“谨慎”态度呢?
刘:站在他们的角度,我觉得医院的“谨慎”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这无可厚非。医院得考虑家属的情绪,哪怕是有一名家属不同意,取了眼角膜后家属反悔,到医院去闹,医院也很怕。主要是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全国其他医院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捐献者与接收单位签订了捐献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记:捐赠眼角膜手术在东莞仍是一片空白,未来之路如何走?
刘:2003年10月1日,深圳立法施行《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器官捐献法律法规的空白,使市民捐献器官有法可循,也使志愿者可以放心捐献。但东莞没有立法权,目前只能期盼省里或者全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在相关法律没出台前,要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除了医院要主动担当起自己的职责外,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帮助医院将这件事办好。
记:目前许多市民都不清楚器官捐献的具体定义,例如哪里可以捐献眼角膜、捐献需具备什么条件等问题。
刘:东莞暂时只有光明眼科医院一家设有眼库,有条件接受市民自愿捐助的眼角膜。除患某些传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已侵犯眼组织或某些眼部疾病外,只要是身体健康的市民都可自愿登记捐献眼角膜,都可以帮助有需要的患者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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