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马上要出生的男孩寻求收养”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东莞版引起争议。记者获悉,孩子的母亲是在南城某公司务工的一名打工妹,因无力抚养,决定为腹中的孩子寻找下家。
自称胎儿为男孩
这则帖子的内容非常简短———“我朋友有个还有2个月就要出生的男孩,如果有要收养的人请与我站内信息联系”,发表于3月8日17时50分。昨日,记者与发帖人“gavid807”取得了联系。他介绍说自己姓刘,目前在南城一家公司任职。委托其为孩子寻找收养人的是孩子的母亲,现年20岁,在南城区一家公司打工。“她也是没办法,没结婚,又无力抚养。之前想过生下来后送去孤儿院,但后来还是希望被人收养”。
刘先生称,目前这名打工妹距离预产期还有2个月,“已经检查过了,是个男孩。”他表示,孩子的母亲希望收养人到时能给一些补偿,“因为生孩子也需要费用。如果收养人同意她以后去看孩子的话,给几千块就行,不强求。如果不同意再见面,给3万,绝对不会再找麻烦。”
已有7人表达收养意向
刘先生介绍说,目前已陆续有7人表达收养意向,广州2个,东莞5个。他说,“如果有诚意,我们可以安排收养人先跟孕妇见一面。”
对于这一做法,很多不了解情况的网友予以谴责。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奇根则称,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收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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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