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各大媒体通报市区今年第一季度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情况:截至昨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共收到此类案件604件,其中南城法庭收案数达328件,占该类收案数的54%。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商品房“一房两证”和“购房送面积”引发的纠纷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广大消费者需引起注意。
商品房纠纷约有六类
昨天下午,南城法庭的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有六类:购房赠送面积约定不清引发纠纷、一房两证引发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楼或办证引发纠纷、一房两卖引发纠纷、拆迁安置房当商品房出售引发纠纷和擅自改变房屋规划引发纠纷。其中前两类是今年新出现的类型。有一些消费者购房时盯着双拼房面积大,就签了“一房两证”的合同,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此举实际上是购买了两套房子,在税费、按揭缴纳方面各不相同,也许各种费用加起来与买一套大面积的房子相差无几,结果新房还没住到,却先打起官司。
“一房两证”现象挺普遍
据记者调查,一套房子有两个房产证,在目前东莞房地产市场上司空见惯,业内人士称之为“双拼户型”,就是发展商在项目报建时,是按照两套房子来报建的,但在卖给消费者时,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把两套房子拼成一套房子出售。据粗略统计,约有1/3的楼盘在售或曾经出售过这种“双拼”甚至“三拼”户型。
“市场有需求,发展商肯定只能跟着需求走,但又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只好把一套房子硬生生拆成两套来报建,然后‘拼好’出售给业主”。某深系发展商的相关负责人说。说到因“一房两证”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发展商表示,这可能是复杂市场环境下产生的现象。“由于部分消费者在2007年房地产市场高位时买房,价格相对较高,见到楼价下跌,心里不平衡,便找一些理由找发展商补差价甚至退房。其实,只要在消费者买房时,发展商说明清楚是‘双拼’户,‘一房两证’完全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法官提醒】
精明购房五要领
1.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2.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的内容,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尤其是有关房屋结构、户型等方面的附图要约定清楚。否则在日后房屋转卖、投资或继承时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如果开发商承诺购房赠送面积,购房者应该查清赠送面积的来源。比如相关法律规定复式房屋的层高必须有5.5米,如开发商把5.5米高的房子上下隔开,然后称上层是赠送的,业主如果没有考察清楚,就上当了。
4.开发商加建的地方要仔细考察。有的开发商将入户花园封起来,然后称送了一半面积给业主,或者将露台的一块划出来“送”业主,这样的做法有可能改变了房屋原本的规划,如果被认定违规搭建,很可能会被拆除。
5.交楼期限、交楼标准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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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