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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违反规定将受严惩
网上收集 2009/4/13 15:52:43 (185)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再次强调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及擅设重点班、实验班等行为。

  东莞市教育局表示,目前东莞公办小学、初中在招生时严格按照省下发的规定,禁止“择校”和“小升初” 选拔性招生,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电脑派位的制度进行,如发现此类学校擅设重点班、实验班,将予以通报批评和立即取缔。

  而《意见》中并未将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考试行为列入“禁止”和“限制”的范围。

  据了解,每年前来参加“小升初”考试的学生大都来自镇区,一些家长反映,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家长宁愿放弃电脑派位而去教学质量好的民办学校争取优质学位。

  虽然社会各界一直在质疑民校举办“小升初”招生考试现象的合理性,但校方负责人则认为,民办学校如果可以像公办学校那样,通过就近入学或电脑派位解决招生问题固然好,但客观的情况是,民办学校收费较贵,不是每个学生家长都能接受,因此只能通过自主招生解决生源问题。

阅读(18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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