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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救火牺牲者 家属可获补助10万元
网上收集 2009/5/18 12:05:08 (227)

    核心提示:广东消防救助基金会日前正式投入运作。基金主要用于广东省消防官兵、公安消防民警、合同制以及社会专职消防员因公牺牲、伤残或患重大疾病的救助,群众见义勇为主动参与灭火救援伤亡的也可获得相应的救助。

  新华网广州5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广东消防救助基金会日前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正式投入运作。基金主要用于广东省消防官兵、公安消防民警、合同制以及社会专职消防员因公牺牲、伤残或患重大疾病的救助,群众见义勇为主动参与灭火救援伤亡的也可获得相应的救助。

  广东消防救助基金会理事长董贵龙表示,这是全国首家消防救助基金会,今后广东省在职消防官兵、公安消防民警、合同制消防员因公伤残的,最高可获一次性医疗补助8万元;社会专职消防员因公伤残的,最高可获一次性医疗补助3万元;因公牺牲的,基金会将给予其家属一次性补助10万元,被评为烈士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董贵龙说,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群众见义勇为救火烧伤致残、却因缺乏专门机构及时救助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至今卧病在床的事件。因此,《广东省消防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民群众见义勇为主动参与灭火救援导致伤残,且无医疗保障的,可享受与在职消防官兵同等标准的救助;有医疗保障的,基金会一次性给予慰问金5000元;见义勇为主动参与灭火牺牲的,基金会将给予其家属一次性补助10万元。

  董贵龙表示,广东消防救助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可依法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目前,广东省财政厅已下拨了专项资金400万元作为基金会原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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