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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莞籍学生凭父母积分可入读公校
网上收集 2009/5/25 14:25:49 (171)

  ●新莞人子女统一通过“积分制”或享受政策优惠入读公校

  ●本月底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镇街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校学位名额

  ●6月30日前东莞各镇街教办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校申请

  ●7月中旬确定及公布新莞人学生入读公校名单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历经3次易稿、一年多的调研修订终于在5月21日正式出台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新莞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两套办法:统一实行“积分制”入读公校或享受政策优惠入读公校。同时,民办学校招收学生也实施申请准入机制,无法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非莞籍学生,民办学校不得接收。《办法》有效期自公布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

  教育部门表示,新莞人如想进一步了解《办法》及入读公校申请办法,可致电东莞市教育局23126122、23126112及各镇街宣教办咨询。

  政策解读

  ★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

  符合条件者: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东莞有暂住证明、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母在东莞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莞人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其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解读:以上所列条件缺一不可,如家长条件皆具备,可在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夫妻任一方工作所在镇街教办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目前各镇街教办只接受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一年级新生入读公校的申请,其他年级学生申请暂不予受理。

  另外,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也不得申请入读公校。

  ★ 积分制累计办法

  依据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参保年限、当年纳税金额、计划生育情况、参加志愿者服务情况及孩子在莞接受教育年限等9个方面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积分总分为200分,各镇街教办根据申请人获得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学位名额确定入读公校学生名单。

  解读:申请人父母需在申请时提供以上9个方面及加分证明材料。除孩子在莞接受教育年限没有累计积分外,申请人父母双方的证明材料均可以进行累计积分,积分越高,小孩入读公校的机会越大。此外,目前公布的积分方案属于试行方案,教育部门表示该方案可能每年进行修订调整。

  ★享优惠政策入读公校

  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向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宣教办提交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入读当地公校。

  解读:以上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包括:持有有效期3年及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并在东莞市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子女;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东莞市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子女;东莞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及有突出贡献的新莞人的适龄子女共四类人群。

  焦点问答

  1.今年全市可提供给新莞人子女申请就读的公办学位有多少?

  答:最终名额将在5月底由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因公校学位容量不同,所提供的学位数量也会不一样。申请人只能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就读公校,不能跨区申请。

  2.确定入读名单过晚是否会导致落选申请人子女无法到其他民校报名就读?

  答:不会。新莞人入读公校名单会在中小学放假前确定公布。如果申请人落选,教育局会为家长预留足够时间重新找学校。目前教育局已要求各民校将招生时间顺延到秋季开学前,方便家长报名。

  3.是否按照全市统一划线进行积分累计排名?

  答:不是,由于各个镇街提供的学位数不同、申请人数量不同,但入读名额是按照学位名额根据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的,这样导致了各镇街入选就读的申请人积分有高低之分,如果学位充足申请人积分可能不用很高就能入选,如果学位少竞争激烈,申请人分数较高也可能无法入选。

  4.《办法》实施后,原在莞公校就读的非莞籍学生会不会因不符合条件而被清退?

  答:不会。如果这些学生的父母继续在东莞居住并就业的,学校将会允许他们读至小学或初中毕业。这类学生毕业后如想再升读更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就要按照积分制方式重新申请就读公校。

  5.为何民办学校也要设定门槛实施申请准入机制?

  答:因为目前东莞民办学校在招收新莞人子女时不设条件,来者不拒,造成了新莞人子女入学无序增长。去年东莞教育部门在进行学校普查时发现,有很多非莞籍学生的父母根本就不在东莞工作,因此在《办法》中特别规定了父母在东莞有暂住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莞籍学生才能入读民办学校。

  提醒

  积分制申请程序

  教育局公布学位情况(5月底)→申请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6月30日前)→计算积分→各镇街确定公布入读名单(7月中旬)→安排就读学校(按照就近原则)

  申请子女入读公校需提供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有效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社保个人账户对账单、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结扎证或妇检证明、工商执照或纳税证明、镇街团委出具的服务时数证明材料、在莞(幼儿园、小学)就读证明。有加分情况的出具获奖证明。

  以上材料属于积分计算依据,材料越齐全越好。所有材料都需要出示原件及复印件。

  涉及的相关办证部门

  公安部门:为辖区内新莞人办理暂住证;

  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在莞居住时间证明;

  劳动部门:出具务工就业证明;

  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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