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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再再扩招40名政法干警
网上收集 2009/7/22 14:21:05 (262)

  招录条件: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

  政策变化:被录取者须先到学校免费学习两年,不毕业不能上岗

  招考安排:7月21日~25日报名,8月29~30日进行笔试

   继刚刚结束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之后,东莞将再招录40名政法干警。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人事局获悉,和以前的公务员不同,被录取者需要先到学校免费学习,合格毕业后方可上岗。

  40人中36岗位要男生

  东莞市人事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按照中央政法委等15部门有关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广东省将从拟退役士兵、已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取672人,经有关公安(司法)警官学院培养教育后,定向分配到广东省基层公安或司法机关工作。其中东莞招录40人,招录的单位均为东莞公安系统各公安分局。

  东莞此次招录的40人中,适合女性的岗位有4个,分别是东莞市公安局大朗、黄江、塘厦和凤岗分局,其余各分局则明确要求男性。

  昨起开始网络报名

  此次东莞公安局招录的人员全部要求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之间。招录按照定向报名、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的原则,组织报名和考试。报考者须选择报考的具体职位,实行职位竞争。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时间为7月21日9∶00~7月25日16∶00,报名者需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http://www.humanassess.com.cn)报名,笔试于8月29~30日在广州进行,面试对象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被录取可免费读书

  这次考试将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合一。教育入学考试则按照报考职位,结合试点班特点按不同层次定题。试点班分为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学制均为两年,要求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本科毕业证书。

  据透露,被录取人员读书期间的费用不用自己承担,入学后要与培养院校和定向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的(拟)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将获得生活补助费。

  不能毕业工作泡汤

  记者了解到,成功被招录的考生并非捧到了“铁饭碗”。如果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或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

  如果毕业时违约不到定向招录单位工作,将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还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需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4类人可报考省基层

  政法机关定向招录

  虽然东莞此次招考人员的条件均为应届毕业生,不过以下7类人员还有资格报考今年广东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

  入伍前为广东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下同)2009年拟退役士兵;

  驻粤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09年拟退役士兵;

  广东户籍已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专业限制。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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